要杀君奉天,实在是太难了。纵然她已经把冥冥之神赐予的血闇之力运用到如挥臂使,但是比较一下双方的实力,奚长歌不认为自己对上君奉天,会有半点胜算。
也许君奉天会看在曾经的师徒情谊上,不会对自己轻易下杀手。不过万事绝不能心存侥幸——若是再死一次,这世上可就真没人能救得了她了。
于是奚长歌决定向地冥的傀儡二号求助。毕竟,他是她所知的地冥手下里最有脑子的一个了。
“杀君奉天?这也太难办了。恐怕只有冥冥之神亲自出手,才能了结他的性命。”殷墟帝少用一种非常奇异的眼神看着奚长歌,不过并没有拒绝回答她的问题。
“臭小子,你这是什么眼神?嫌弃吾脑子不好使吗?”奚长歌恼羞成怒,习惯性地想要跳起来拍他脑袋。
可是眼前的人已不是那个会乖乖让她拍头的师弟了。殷墟帝少侧身闪过,继续道:“但是要毁掉一个人的方式,可不止一种。你杀不了他,完全可以让他身败名裂,被万众唾弃。当儒门在世间的声名不再,当法儒二字成了百姓口中唾骂的对象,这岂不比杀了他更能让冥冥之神感到欣喜?”
他眼中闪着恶毒的笑意。
奚长歌以拳击掌,豁然开朗:“说得对!就这样办!”
她跟来时一样,风风火火地离开了。
真是好手段啊……元争望着奚长歌离去的背影,心想。前几日这人还在为君奉天而豁命拼杀,让他计杀法儒之局功亏一篑,如今却完完全全地成了地冥的傀儡,费尽心思只为取君奉天的性命。思及此,他不由得冷嗤一声:人世间所谓情义爱恨,也不过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