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煮熟以后,码在碗里,先浇上热卤,最后再铺上一层黄瓜切成的丝。

摄像师特意给了一个特写镜头,装在老瓷碗里的面条又白又嫩,搭配黄色的鸡蛋,红色的番茄,还有青青翠翠的黄瓜丝。

你几乎一看到这个画面,就能想象出来它的味道,那是你在家里吃了十几年的家常。

于老太太塞给秦墨满满当当的一大碗,“不知道你的饭量,小松在家的时候,我做的饭他得吃两大碗呢,你先尝尝,要是不够的话,我再给你下面条。”

她说的小松,就是这本书的男主于青松。

陶然吃得可欢了!

哇,这个面真的好劲道,咬一口q弹、q弹的,像在嘴里跳舞。

而且菜也好甜好脆啊,不像她平常吃的那种,打过很多农药,商家都没洗干净,一入口就觉得特别苦。

就是盐放得多了一点,稍微有点咸了,老人家还是口重。下次得给她说说,不要放那么多盐,对身体不好。

于老太太夸了一句:“小丫头今天表现不错啊,平常让你正经吃饭,跟要你的命似的,就爱去小卖铺买那些零食。”

陶然翻捡了一下原主的记忆,发现老太太说的是一毛钱两根的散装辣条。

那种辣条全是添加剂的味道,她偶尔吃吃还行,天天都吃肯定会腻的。

和陶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桌子的另一边,秦墨那样子根本不像是在吃饭,而是在数面条到底有几根,一根一根地往嘴里塞。

于老太太以为,城里来的孩子,吃不惯农村的东西,就教他怎么吃:“你用筷子拌一拌,味道能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