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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那人顿时打了一个激灵。

“需要补,族长爷怎么不需要补,需要大补特补。”

辈分低就是这点不好,明明和自己同辈儿,却要叫叔叫爷。

别看季言之苍老得不成样儿,可那是因为重病在身的缘故。实际上,这一世的季言之不过四十而已。明明四十而立,却孙儿孙女都有了。而且由于天灾人祸,原本安静祥和的小村落人走的走,散的散,如今只剩下不足百余口人,

季言之不是其中年龄最大的,却是其中辈分儿最高的,而且还是一族族长。哪怕重病缠身,躺在木板床上无法动弹,也称得上季氏一族的主心骨。他在,季氏一族勉强还在,他一旦去了,季氏一族立马得分崩离析。

可以说季言之不能动弹时,吃的蚯蚓炖蛋,蚯蚓是大家一起找的,而蛋则是大家伙儿从牙缝里扣出来,省给季言之的。季言之十动然拒,却不是季言之能够抛下他们不管的理由。

何况这回,新鲜的鹿血加粗盐组成血豆腐,嫩滑爽口,吃得季言之差点就泪流满面。他真的已经半个多月没有吃正常的食物了。如今吃着嫩滑爽口的血豆腐,季言之觉得自己不说多活一年,最起码也要增寿一个月。

而且更加过分的是,季言之发觉吃了一顿正常的饭菜,自己那不受控制,像帕金森患者一样抖个不停的手,居然能够稍微的抬起。虽然还远远达不到把手举起来往嘴巴里放的程度,但这代表了什么,不用详细阐述,大家都应该知道。也就是说,用不了多久,季言之就能够恢复健康,不用再像死人一样,瘫在床榻上没法动弹。

这简直不能太棒。

对于季言之来说,他是宁愿站着死,也不愿躺着,以如此窝囊的方式离开人世。

幸好,幸运女神没有完完全全的抛弃他。

季言之舒了一口气,慢慢阖上那双苍老而又浑浊的眼眸。

院子外,热火朝天热气翻腾。四五十斤的麋鹿被乱刀剁碎,连同潦草清洗了一遍儿的内脏一起加水、加野菜连锅一起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