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莫里斯哲人上船不久,却给所有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嘲笑也罢,漠视也罢,疏远也罢,亲近也罢……他就那么固执地活着、走着,说着神神叨叨的话,抬着一张厚脸皮,不在意任何人的看法。
记得刚遇见他那会儿,莫里斯哲人总爱将牺牲挂在嘴边,说那是他的追求。卑贱的生,轰烈去死,对于一个莫里斯奴而言,这样的谢幕很棒,起码能向世人证明自己存在过,起码可以背负姓名去死。
登上“晨星号”后,关于“牺牲”的哲学他已经很少提起。
唐方知道,他变了,变得怕死,不再崇尚什么“牺牲”,不再想着轰烈死去,他甚至开始记日记,用歪歪扭扭,毫无美感可言的文字记录每一天的生活,从白浩与玲珑的情感拉锯,到丘吉尔与陈剑的嘴炮,从芙蕾雅偷偷摸摸溜进舰长室过夜,到伊兹夏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再到尤菲开始干呕,与乔伊对望时复杂的目光……
这些,他都一一记在床铺底下那册扉页印着向日葵的日记本里。
他以为谁也不会发现,但……“晨星号”上发生的事情又有什么能瞒过唐方的眼睛?
他真的很怕死,于是非常珍惜比寻常人类短暂的人生,近乎贪婪地享受生命里每一分,每一秒,认真观察身边每一个人,用心对待每一件事。
他变了,开始有生活,开始有朋友,开始做伊兹夏的跟屁虫,然后被甩……
如今他死了,没有轰轰烈烈死去,也没有享受完他那短暂的人生死去,而是以这样的方式,孤零零躺在冰凉的停尸台,静静死去,静静变冷。
那本印着向日葵花的日记还在“晨星号”上,压在床头被褥底下,已经有半个月时间没有更新……
唐方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唐岩也不是,6年的军旅生涯浸润着同袍的血,对于死亡,他看的比任何东西都淡漠。
就是这样的自己,看到一直在面前晃来晃去的同伴死去,看着那张熟悉却没有生气的脸庞,却似有人在狠狠揪他的心,鼻子很酸,眼眶很热。
灯光把罗伊的背影拉的很长,遮住他的侧脸。
少年罕见地聪明一回,使劲忍着,没有哭……起码没有哭出声。
他知道,这样救不活白岳,只能让唐大哥更难过。
悲伤是会传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