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那个钥匙为什么会变成蓝色。”走了两步,我还是忍不住回头问他。
“上面我涂了变色硅胶干燥剂,你手上的汗水被它吸收了就会显色。你小心一点,我实验室里随便一点化学试剂都可能送掉你半条小命”。
从这以后,我愈加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希望能扭转上次他对我不好的印象。然而我很挫败地发现,他是一个很难讨好的人。
比如说,只要他刚进家门,我就会在玄关那里替他拿好拖鞋。他却会突然要我去拿另外一双。等我拿过来,他却已经穿上了原先的一双。分明是耍我,但是没办法,谁让我要仰仗他的鼻息过日子呢?
由于刘嫂只负责给我们烧午饭和晚饭,所以早餐我们两个人都是各自随便对付。
我缠着刘婶教会我煮粥煎鸡蛋这些最粗浅的厨艺,又偷偷背着他经过无数次失败的演练,终于能弄得像样子后,我开始正式上岗。我提前起c黄半小时烧早饭,很简单的煎鸡蛋和白粥。我上学比他上班早,所以我吃完自己的一份,留了一张字条给他,告诉他他的一份放在微波炉里面,他起c黄后只要热一下就能吃。结果中午放学回来时,我无比郁闷地发现他只动了一点,字条上他添了一行字。“煎蛋不够嫩,粥煮稠了。”无奈之下我只得继续向刘嫂讨教,大约一个多星期后,我烧的早饭终于及格了,没有剩下。
不料某日吃午饭的时候,从来恪守“食不言”的他居然开口了,“明早吃什么/”
我被他吓着了,一口饭呛在喉咙里,差点没噎死。好容易顺了气,我吃惊地瞪着他,“叔叔,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明天早上吃什么?”他的声音已有点不耐。
“粥和煎蛋”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