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rose&iddot;snow,罗斯&iddot;斯诺。我是商学院的大二学生。我喜欢你很久了。
雪里玫瑰。女生的长相气质给他的第一感觉就如同她的名字一样。
但他依旧拒绝了。那时的他正在努力学出成就向独裁的父亲证明自己,根本没有闲情逸致用于风花雪月上。何况他也不喜欢外国女人,外国女人花期太短,也许是因为她们少女时代过早地挥霍了美丽,一旦过了二十岁,她们就像染了霉斑病的花朵,沉闷而腐烂,毫无未来可言。
罗斯并不放弃,坚定不移地出现在他身边,仿佛他是太阳,而她是围绕着她转的葵花。
她絮絮叨叨地和他说话,中文里夹杂着英文,其实完全可以用英文自在沟通,但是她努力地学着中文,她是在告诉他她的决心。
她是混血儿,母亲是韩国人,父亲有1/2的墨西哥血统和1/2美国血统。她有一个土气的中文名字叫史玫瑰。她为了庄子蔚去唐人街餐馆学烧中国菜。
她终于打动了他。
两个人在一起了。像所有初入爱河的人一样,说着甜蜜的蠢话,相互接吻,急切的抚摸,生涩地进入。恨不得成天黏在一起。
在一起两年多。然后如同所有烂俗的桥段一样。
她以为他是个穷学生。
她暗中投入了另外一个富有的亚裔男生的怀抱。这个叫杰森的男生是庄子蔚的同学。
当然这一切起初他都是被瞒在鼓里的。
她还和他在一起,为了他的论文。年纪轻轻的庄子蔚已经师从著名的生物工程专家斯蒂芬教授。前途一片光明。可是女人天性里的短视让罗斯等不了了。她从庄子蔚的电脑里拷走了他辛苦三个月的研究报告,献给了他的新男友,因为杰森的父亲是华尔街的银行家,可以给她谋一个好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