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学校里空荡荡的篮球场边儿,在那个写着“一辈子”的墙下,宁玺背枕着大红色的油漆字,面朝着把自己逼得无路可退的行骋。
他听见行骋的声音已褪去几分年少稚气,在沉下嗓后,多出了一种名为缱绻的意味。
行骋的手顺着宁玺的手腕向上摸了几寸,翻过他的掌心儿,伸出五指牢牢扣紧。
“这个叫初恋。”
第十二章
行骋这句话一出口,宁玺觉得整个人都要炸开了。
整个偌大的篮球场上,只有他们二人,在躲避开大灯光线的黑暗里,对视着,也对峙着……
连开口讲的话,都字字不成调。
初恋。
这两个字,似乎跟宁玺这个人从来就不沾边,也没想过这个词语,会被行骋拿来形容彼此之间。
自行骋懂事之后,宁玺从来没有去考虑过自己对行骋的感情,甚至自然而然的,就这么动心了。
他是个理性的人,在他的人生规划里,如果一定要有个排名,那一定先是事业,再是家庭,最后才是爱情。
但如果爱情两个字被换成“行骋”的话,宁玺就会想要去变成一个被感性所控制的人。
可是他不能。
行骋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疼爱的人,但是不代表他就该理所应当地,去享受行骋对他的好。
他的行骋,应该有最完美的人生,优秀的学位,幸福的家庭,以及光明平坦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