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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不如多做一些口嚼酒,用卖酒的钱东京怎么样!”
大荧幕上的剧情,来到了姐妹俩刚制作完口嚼酒,换完服装出门后,四叶展示自己的商业鬼才这一段。
还别说,一个九岁的小姑娘,能想到拍口嚼酒的实物照片,还有制作过程的视频。
另外再加上特意强调“巫女’的口嚼酒”,这样带着封、建、迷、信的套路!
这尼玛可是一份很完整的,鬼才级别的营销方案有木有。
当初看动画电影的时候,仅仅只是看了第一遍,钟云就被四叶这小姑娘敏捷又通透的商业头脑,打心底里深深的折服了!
随之而来的是在心里默默想到:这孩子以后妥妥的是个商业鬼才啊!
想想都觉得前人们所总结的“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这句话有多正确。
钟云作为一个已经三十岁,有着八年工作经验的大叔级社会人!
受自己浅显的见识所限,他如果去干酒水销售,也应该是无论如何的想破了脑袋,也决计想不到这么完整的卖酒方案的!
可是看看人四叶,按照钟云所写的剧本里剧情的故事设定,这就是个岛国普通乡下的九岁小姑娘。
在故事剧情里,她还是个在读四年级的小学生,妥妥的一张白纸啊有木有!
这个小姑娘在没有经过任何营销培训的情况下,仅仅依靠自己最原始的商业思维,就想到了这些完整的“口嚼酒”营销策略!
那以后长大了,经过完整系统的营销教学培训,开发出了她那逆天的商业头脑,那还了得!
这孩子完全可以凭借这样敏捷的商业思维,“上天”的节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