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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都不去,我就在这等你。我等你回来。”我扯下他的扣子,胡乱地扔出,我这个采花大盗,粗野地咬到他的胸口,咬疼他的凸起,我舔他,一遍一遍地迷恋他甘醇地甜蜜,微微地,他呻吟,眼里露出的却不是痛苦。

我拉出他的手,亲了下他的手心,但想了想,我还是狠狠加了力气,快速地,就在他宽大的手心里咬出我的齿痕——流血了,一道成功的伤疤,一道我的印记,我刻在他身上,他就是我的了。

我摸摸他的血迹,揉干净,他看着我,纵容我的发疯。

“这是个契约,懂吗,你?雷耀,我李端康会一直等你——不行,等太久你肯定会再忘记我——那要多久?不能太短,电视上面都要两个人等过很久,才能一直幸福地在一起——十年吧?我跟你定下十年之约,我会在这等你整十年。”

击掌,为誓。

好象小孩子扮家家酒。

我玩地不亦乐乎。

“一定不要忘了我。”我摇晃着他,逼他铭记住我的样子、我的身体、我整个的人!

他握住我的手,这个时候,他用沾血的左手真的握紧我的手。

他的手很热。

我慢慢扶着他,手握住他的男性,让他进入我的身体,让他进入我的心,他的眼睛像星辰、像我们那晚看到的流星,围着我,闪耀,美极了,我的他,真希望他这个时候可以跟我说出甜言蜜语,就像他电影里演的一样,让我心醉神迷;同时,我拽着他的左手,在那个连接他心脏的伤痕上,默默下咒——

这个咒是事关爱情的咒,这是我秘密的咒语。

等你回来,回到我身边,和我幸福地过一辈子,我就告诉你它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