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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白往旁边让开,确认自己和精灵隔着两米的安全距离。

刚刚被精灵碰过的地方现在还灼热着,对方吸引着他。让他产生冲动,但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放任那个精灵不知后果地随意撩拨。

“不信?”莺摸摸下巴,游吟诗人在大陆上名声不好,是一群出了名的穷光蛋。因为嘴甜,一般长的颇为俊美,走到哪就到哪骗吃骗喝,留下一堆风流债。

哗啦啦——

奚白顿住,他面前下起了金币雨,一枚枚金币从天而降,迅速堆成小堆,土丘,越堆越高看不出变慢停止的迹象。噼里啪啦,是金币的美妙声响。

莺笑容志在必得“这些够了吗,刺客先生?这些钱可以换你为我效劳吗?”

奚白问“你要杀谁?”

莺思索一阵后,说“魔王。”

魔王,地狱恶魔族的王者。在人类王国和教廷的双重保护下抓走了王国公主。他的实力自然是强大的可怕。而他麾下的恶魔军团也经常深渊边缘掀起战争。

奚白斗篷下神色平淡,刺杀大陆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魔王于他而言似乎并不是困难的任务。

“为了监督刺客先生有好好地完成任务,我这个雇主承担起监督责任。这不过分吧。还有,这些钱买条巨龙都够了,在任务期间还请刺客先生暂时担任我的保护者。毕竟我的仇家还是挺多的。”莺乘胜追击。

“谁是你的仇家?”奚白长袍内的手握住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