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不似十岁的小孩儿。
而只有十岁的程透心里,也有点自己的想法。
村子里的老秀才很喜欢他,闲暇时常教他读书写字,真学出什么明堂来是不可能,但也不至于大字不识。程透不但能识字,还晓得什么叫“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他微不可闻地从鼻子里冷哼一声。
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周家到底对他有生恩,无养恩——勉强算有那么一点罢。念着这点,他也能做到不记恨。
至于别的?歇歇算了。
瞧他这副模样,程显听挑起眉毛,露出一个难以察觉地微笑。
小家伙儿,倒是个硬骨头。
他转回身子,迈开腿继续往前赶路,远远冲程透道:“行了,往后你也不用记挂着你亲爹娘和你那个有跟没一样的名儿了。”
程显听得意洋洋道:“我叫程显听,往后你跟着我,也姓程。”他忽而又偏头看向后面,冲程透说,“走快点!别磨磨蹭蹭!”
程透垂下眼加快了些。
程显听不知是否有意等他,大摇大摆地样子十足欠揍,哼哼唧唧说:“我看你人小鬼大,一双眼睛透亮,往后就叫程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