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枫悄悄绕到她身后,帮她把扣子扣上,又拿起她的上衣,抬起她的手,将衣服套进去。
言曦长这么大,还没有人这么服侍过她,而且还是个大男人,不禁有些不好意思,欲把衣服扯回来。
“别动。”玉枫轻喝道,古人有为妻子画眉的,视为闺房之乐,如今自个体会,倒是不觉得有丝毫损男儿气概,只觉得快乐非常。
言曦侧过头看着他为她穿衣服时的专注模样,没有一丝一毫的,唯有满心的喜爱与疼惜,越发的心甜,好像整个人泡在蜜罐子里,甜得她都不想出来,得夫如此,人生何求?
“我帮你穿好衣服,某人是不是也该理尚往来?”玉枫坏笑地看着她,手里拿着衣服,明明十足十的痞子样,却偏是那么潇洒贵人逼人,如此迥异的两种气质,偏被他诠释得完美,当真是最最优雅的流氓。
“好吧。”言曦眼珠子一转,拿起玉枫的外套,不等他将浴袍脱下,就将衣服套了上去,再用衣服的衣袖在他胸前打了个死结,将他包裹紧紧的,不得动弹。
“这是做什么?”玉枫挑了挑眉,不恼,反而很有兴致地问道。
“给你穿衣服啊。”言曦眨眨眼睛,一副无辜的样子。
“这样穿法倒是别致,不过,你当真是要我穿这样出去,我倒没什么,给别人占了便宜就占了吧,但这可是你的专利,不觉得可惜?”凑到杨言曦眼前,玉枫暧昧地朝她吐气,故意弄得她脸上酥酥麻麻地发痒。
言曦小脸一红,却依然硬着气说道:“有什么好可惜的,好东西就是要大家一起分享嘛,说不定你这样穿出去,还能在社会上引起一股潮流呢。”她这话倒也不全是在开玩笑,她觉得这个时代的人有些怪,好像特别喜欢标新立众,与众不同,稍稍有些与别人不同的,不管是好的,或是坏的,便可成名,甚至为了成名,把自己搞得不伦不类,男人喜欢扮女人,女人喜欢扮男人,玉枫可比他们都长得好看多了,保不定有人会学而效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