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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科学?

保罗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一开始他觉得电影虽然不会卖多好,但是考虑到自己不能说的原因,还是狠心让人制作了五万份。

这五万份是包括影碟和录像带的,毕竟现在影碟机还不够普及,联邦的录像带市场依然火爆。

毕竟自己的电影从导演到演员,连带影视公司都是新嫩新嫩的,嫩的一掐就能出水的那种。而且除了一张海报之外,其他的宣传一点没有。

这种电影,除非后期口碑爆炸,否则能卖几万份,真的已经是不错的成绩。

不要看有些大片动辄一周上百万份的卖,那根本没参考性。大部分行业都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电影行业也是如此。

如果随便做个电影就能卖出去,那好赖屋也不会有那么多公司破产。

保罗预算的,制作出来五万份,能卖个一万份就算不错。没想到现在只靠着音乐,已经卖出了不少?竟然让那些精明的零售商们,要求提前备货?

保罗心里一动:“斯图尔特,你统计一下录像带和影碟的销量,按比例再制作二十万份。另外,你告诉零售商,我们不但授权片头音乐,还授权片尾音乐包括中间的那一段女高音”

人不狠,站不稳。

男人就得对自己狠一点,要坑就多坑点。

反正卖出去几千份的话,有点骂声自己也听不到。但是如果数量达到几万份,那有些骂声就不可避免地会传到自己耳朵。

既然已经注定要挨骂,那就干脆让骂声来的更猛烈点吧!

“对了,片尾曲是指那个出字幕时候的,别把打斗的那一段放出来,一定不能。告诉他们如果违约,我告到他们家破人亡”

保罗说着,心里开始有点后悔当初的冲动。

话说自己当初拍摄最后一段打斗的时候,为什么要喊那么几句话的?是当时脑子进水了?还是被驴子踢了?又或者被门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