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穿得招摇,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件衣服,不适合贫穷的她。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妈妈看见那件皮糙大衣时,连眼睛都发直了。
她来不及阻止,那件衣服就马上变成了,妈妈据说用来将来出席重要场所的“战袍”。
这件衣服她不想穿,樊翊亚却霸道的表示不收的话直接扔进垃圾筒。
也许,变成母亲的战利品,是这件衣服最好的归宿。
虽然,她真的很不希望事情变成了这样。
“我们晚上去约会!”樊翊亚的话,不是邀请,不是询问句,而是直接肯定句。
“我很忙。”抽来他压在桌上应交的作业,她面无表情的照例检查了一下。
和以前一模一样,全部都是空白的。
象他们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只要出的起钱,就算考试天天吃鸭蛋也ok。
“去看电影!”他压住她的手,霸道的说,“下完课,先看电影还是先吃晚饭,随你选!”
选择只有两样,a或b,绝对没有c!
这就是樊翊亚!
今天一进教室,他所有的目光都被依然一脸冷冷淡淡的她吸引。
居然不费吹灰之力,他就认出了她。
这对樊翊亚来说,简直算是奇迹。
因为就算家里天天接触的女管家,他都要足足三年的时间才能记住对方的样貌。
原来,记不住女人的样貌,是因为,他对谁也没有上心过。
“我要打工,真的去不了。”樊翊亚不同言大哥,根本霸道到不听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