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就得了?

谢大叔很放心让外孙看着肉摊的生意,这孩子的天赋高,对这行很有热情。要不是他老子管得严,他想让外孙日后接他的班,继承他在菜市场的肉摊。

这门小生意挺好的,能养妻活儿,干个体户比跟人打工强多了。

谢大叔最自豪的就是,他靠着杀羊卖肉,养得婆娘和小谢天天有肉吃,肚子里从来没缺过荤腥。他在肉摊旁边点着一个炉子,用砂锅熬着浓浓的一锅羊杂汤,打算中午的时候和外孙一起吃。

羊杂汤,他和他小谢都爱吃!

外孙也肯定爱吃的。

切碎的羊肝羊肚羊肺洗干净,在砂锅里熬得奶白色的一锅,拿勺子撇去上层的浮沫,加一勺酒去腥,再放入葱段和姜片,炖两刻钟就差不多了。

一揭开锅盖的时候,司马遹闻到羊肉的香气,忍不住深呼吸一口气。有点膻,但在可接受范围内,他觉得很香。

宫里可从来没有吃内脏的,但他像他娘,吃得顺口极了。

一碗平平无奇的羊杂汤趁热喝到肚子里,司马遹觉得比陛下的御膳还要有劲,他身上热乎乎的,充满力气,还能杀一头羊!

正低头喝着,他余光留意到肉摊前站了一个人,张嘴就是:“姐姐,今日的羊肉最鲜嫩啊……”

“喊谁姐姐呢?明明是你比我大几个月!”是一个女孩子在骂人。

“啊?”

司马遹立刻抬起头来,原来是韩火坑站在肉摊面前。他好久没见到韩火坑了,姑娘在家里蹲了一个半月,没怎么出来玩,好像捂得变白一些,脸瘦了一些。

也变得更好看了。

“韩火坑,是你,你怎么在家自学了?”男孩很笃定她没说实话,“就你这懒货,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上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