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谊愣在原地,呆呆的看着那个温暖的人,好几秒都没有说话。
忽然,沈小姜转头,抬眸看她。
陈谊眨眨眼睛,咬着唇缝,“我,嗯,没什么。”
这一次的欲言又止,一点也不令人讨厌。
沈小姜的嘴角扬了扬,眼神变得柔和。
早餐算不上多么华丽,却是陈谊亲手做的。
红枣小米粥,厚薄适中;
凉拌黄瓜里加了醋,爽口又开胃。
沈小姜吃了两个荷包蛋,就着凉拌黄瓜,喝了整整两碗粥。
陈谊安静的在一旁看着,要笑不笑,心情很好。
这几天,她终于能理解,为什么,掌勺的人吃的都不多。
因为,看着别人吃自己做的饭,比自己吃更香。
“小姨。”沈小姜出声。
“嗯。”
“拖鞋,你买的吗?”
陈谊微微抬眼,看向沈小姜抓筷子的手,目光灼灼,“嗯,我,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把旧的扔了,还买了新的”
“喜欢。”沈小姜说。
两人同时沉默。
陈谊紧紧的捏着筷子,心跳越来越快,“什么?”
沈小姜重复:“我的意思是,你买的拖鞋,我喜欢的。”
之前,出租屋里一共两双拖鞋,一双是孙佳宝的,一双是沈小姜的,不过沈小姜的那一双并不合脚。
陈谊看了一眼沈小姜,立刻又低头喝粥。
她的嘴角勾起一道好看的弧度,要笑不笑的样子,被沈小姜看在眼里。
沈小姜把最后一粒红枣,咬进嘴里盘来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