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垂着眸子只是笑。

“问个忌口而已,这病竟这样娇气?”

“癔病加身者,活二十二三就是高寿了,大都死在自戕上,你如今二十有八,还能做饭说话,是以,不是病不厉害,而是你身强体健,心志弥坚,比王八还能活些”

“”

后来,我每每看着应忘尘,都觉得这是个奇人。

识得百草,却不知书文。

对落难之人施以援手仁心,可说起话来,却又硬邦邦的没个柔性。

人情世故上,如同没开蒙的孩子,长相又带着仙子落凡尘的灵气。

我活了这样多年,从未见过这号人。

再一日,谷中大雨。

雨声绵绵带着凉气儿,这样好眠的天气,诱的我犯了怠惰的毛病。

起身时,已经到了正午。

雨点儿还稀稀拉拉落着,一颗一颗砸在小竹楼顶,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我揉了揉眼睛,起身披了件白衣出门,这衣裳也是应忘尘的,他身量比我低了些,人也比我清瘦。

我能穿上他的衣裳,全赖一路逃亡间伤了元气,狠狠消瘦了几圈儿。

来时穿的那件朝服,早已被逃亡路上的血水浸透,再不能穿了。

方站到小竹楼门外,就见应忘尘端着一碗炼好的猪油,比比划划要开锅炒菜。

我抱着胳膊轻笑,也不往他跟前去,只隔着三五步的距离开口道。

“锅太凉了,油下去要发苦”

应忘尘抬了头,端着猪油有些不知所措。

“你昨日做的那个炒蘑菇很好吃,我想再做一回”

我笑了笑,抬脚走到他跟前,从他手里接过了猪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