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告诉我为什么会玩儿脱到这地步?

然而他的敌人是卫宫切嗣。一个从来都是个视所谓魔术师的荣耀于无物的男人!

“呼——”

走廊里,卫宫切嗣的身形隐藏在门柱的阴影后面,就像从前的无数次战斗前一样,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缓慢地吐出。`

深呼吸是个缓解紧张的好办法,虽然这个曾经被成为魔术师杀手的冷血男人心中实际上并不存在名为紧张的这种东西存在。

卫宫切嗣所做的无非是去调整自己的心跳频率并将自己全身肌肉调节至最佳的状态罢了。

“先是”

闭上眼睛,他暗自说着,紧绷起身上大块的肌肉准备行动,然而

“——!!”

一个变成了长条状的水银突然从他的身旁垂下!!

咻————

已经来不及多想,他直接从自己藏身的地方一跃而出,而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一条水银长鞭夹杂着凄厉的啸声横扫了他原本所在的地方!!

被现了!

神经疯狂尖叫着向自己提醒此时面对的敌人的强大,然而他毕竟是卫宫切嗣,一个曾光用名字就能让无数魔术师闻风丧胆的男人!

哒哒哒哒哒——

提起手中的冲锋枪,卫宫切嗣没有丝毫迟疑地向着但对方倾斜了如雨的子弹!

然而,那并没有什么卵用。

“终于出来了啊,艾因兹贝伦家的老鼠哟。”

带着轻蔑的笑容,肯尼斯身边的水银球几乎是在卫宫切嗣做出动作的一刹那变成了一堵墙——当然你说那是一扇门也是没有丝毫问题的。

不过无论是门还是墙,它做到的事情也只有一件——将卫宫切嗣击出的所有子弹挡了下来!

“自动索敌与自动防御么?”

轻声呢喃着,他将手伸入大衣,接着从中取出了一把手枪——虽然看上去很像手枪。但是其口径和长度都达到了相当惊人的地步。

这是tompson/der,由胡桃木削成的枪夹和枪柄中嵌着十四厘米长的枪身,使人不由联想起一柄收在鞘中的短剑

除了必备的扳机和撞针之外,从外表看甚至看不出纹路和枪膛。外形相当简洁类似于中世纪末期的火药枪。

而实际上这把der是一把单式步枪。因为这原本是被用作射击比赛的。而切嗣为了使用特制的魔弹,更换了它的枪身,并在撞针上施了魔法。

它使用的是3oo6毫米口径的sp日ngfie1d狙击步枪弹。而这种子弹无论从尺寸还是威力来说都与步枪子弹的概念相去甚远。与大型军用来福枪的o3o8英吋温彻斯特弹相比,3oo6的威力还要更胜一筹。

而相比沙漠之鹰所用的马格努姆弹,3oo6的威力则更是显露无疑。

不过作为随身携带的步枪,只能说它的火力过于强大了。

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