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卧室,莫紫琪挺着大肚子,看着端着香气扑鼻的饭菜进来的陆晨熙,问了句:“云笙来了?”
“嗯,我和云笙有些话要谈,你在楼上乖乖吃饭,一会儿我扶你去健身房。”
“哦,那你快去吧,我一个人吃。”
陆晨熙下了楼,客厅里的陆云笙已经抽完了一根烟,刚走过去就闻到烟味的陆晨熙拧眉:“谁让你在我家抽烟的,不知道孕妇不能闻烟味么?”
“哥,你快点告诉我吧,我都要急死了。”
陆晨熙没好气的看了自家弟弟一眼,转身推开了客厅的窗户,让烟味散出去。
“这就急死了,说吧,是不是有人跟你说了什么?”
“没有,我就是突然间想不起来大学在哪里读的,所以才想来问问你的。”
陆晨熙淡定的看了路云笙一眼,仿佛再说不管你说的天花乱坠,我是不会相信,会是那么简单的。
好几年都平安过去了,陆云笙从来没有想过要问自己大学的事情,现在怎么会突然间想知道?
所以事情绝对不会像陆云笙说的那么简单。
不过,有些事情,确实要让陆云笙知道了,毕竟他是当事人,有知道的权利。
冗长的沉默之后,陆晨熙缓缓开口:“对,你是失忆过,那是你大四毕业那一年。”
“大四毕业?我在哪里上的大学?为什么会失忆?”
“在美国,具体的原因我也不是很清楚,这个你可以去问下爸妈,不过我想他们应该不会告诉你的。”
当时他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都下了病危通知书了,可是没有想到奇迹居然发生了,陆云笙没死,但是却失去了大学四年所有的记忆。
“我是怎么失忆的?”
“车祸,听医生说,你好像开了很长时间的车,然后因为疲劳驾驶产生了视觉疲劳,一时间没有看清路,撞向了对面开来的一辆货车。”
“所以,一直以来失忆的人都是我,怪不得我跟爸妈说我想去美国的时候,爸妈会不同意。大概是因为怕我想起大学四年发生的事情吧!”
“云笙,事情都过去了,再说你也好好的,爸妈不想告诉你,也是为了你好。”
其实有一件事,陆晨熙没有告诉陆云笙,他在当时陆云笙的手机里,看到了一条短信。
短信是未发送状态,应该是陆云笙要发给对方的一条分手短信!
所以陆晨熙一直以为当初是受了情殇才一个人开车回国的,却不想路上却发生了车祸。
“为了我好?哈哈,哥你们不觉得你们很可笑么?一个个说为了我好,假如我今天不问,你们是不是就算瞒着我一辈子?”
“对!云笙对我和爸妈来说,没有什么比你健康的活着更重要了。”
是啊,在你们眼里,只要他活着,其他的都不重要。
可是他们又知不知道,在他们不知道的这几年里,有一个女孩几乎被人当成了神经病。当成了一个臆想症患者。
就因为他的突然消失,害余瑶受了那么多的伤害,那么多的非议到最后他才发现。
原来那个罪魁祸首居然会是他!
原来那个真正失去记忆的人是他!
原来余瑶说的都是真的,全部都是真的,怪不得余瑶知道他的一切,知道他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
就连晚上睡觉,习惯夹着被子睡这种小癖好,余瑶都一清二楚。
原来,一直以来,错过的人都是他!
都是他!
陆云笙像疯了一样,嘴里自言自语说的全部都是对不起,那模样把陆晨熙都吓坏了。
“云笙,云笙你怎么了?”
下了一夜雨的京城,一大早就迎来了阳光明媚的大太阳。
躺在床上昏迷了一夜的余瑶,总算是睁开了惺忪的一双桃花眼。
“唔……好疼……”
也不知道她到底喝了多少酒,一睁开眼就难受的厉害。
在厨房给余瑶熬粥的陆云笙,在听到声响后,疾步走进了卧室。
看着睁开眼的余瑶,激动道:“你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我刚熬好的醒酒汤,我去给你端来……”
余瑶被突如其来出现的陆云笙惊到了,愣怔了好大一会儿才蹙眉道:“你怎么在这?”
说着,就要硬着头皮坐起来,赶陆云笙出去。
可是身体实在是太难受了,头也痛,浑身都是痛的,还没有坐稳,就又倒下了。
陆云笙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可是他的双手还都是刚才切菜染上的碎屑,怕弄脏了余瑶的衣服,只得出声阻止道:“你别动,喝了那么多的酒,刚醒来,一定很不舒服,赶快躺着好好休息,我去给你熬些养胃的小米粥。”
说完,陆云笙就作势就要转身离开了,却不想余瑶喊了句:“陆云笙,你给我站住!”
从来不会连名带姓一起喊他名字的余瑶,第一次这样喊他的名字,这种感觉让陆云笙感觉到了一丝不安,还有一丝不悦。
他还是比较喜欢那个喊自己云哥哥,或者笙哥哥的余瑶。而不是这个只听声音,就觉得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所以,越是这个时候,陆云笙越是不敢回头。
他背对着余姚,声音带着一丝恳求:“乖,我锅里还给你熬着粥,有什么话,等你好了再说可以么?”
余瑶冷笑的看着陆云笙的背影,自嘲到:“好了再说?什么好了再说,我好不了了,永远都好不了了,陆云笙在你心里,是不是一直都不相信我说的真的,你是不是一直以为我在骗你,那么你敢不敢跟我去以前待过的地方。我会让你知道我到底是不是在骗你!”
余瑶的声音几乎在咆哮,一边说一边哭,那声音险些把陆云笙的心给撕碎。
“乖,我们不说这个好不好?我只是一时间没办法接受……瑶瑶,请你相信我好么。”
“信你?你要我怎么去相信你,陆云笙我不想要你的虚心假意,如果你只是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才对我好的那么大可不必。我明天就去医院把孩子打掉……”
“余瑶!”
陆云笙终于转身了,他气急败坏的看着余瑶,如果余瑶只是一个陌生人,他绝对不会去在意余瑶的死活,可是不是,余瑶不是一个陌生人,是他掌中的朱砂痣,是他心底无法舍弃的女人。
虽然说这样说,有些过于荒谬,可是余瑶对他来说,就是如此的存在。
“你走吧,走啊,我让你走,陆云笙我累了我真得累了,这种患得患失的感情,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份安稳的感情,而这是你不愿意给我的,也不愿意相信我的。”
陆云笙脸色沉重到了极点,他向来嘴笨,上学那会是最不会哄女孩子开心的人,好多人都说他是木头疙瘩。
所以在这种时候,他压根就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而他能做的就是上前给余瑶一个温暖的怀抱,让她知道,其实他的心里并不是没有她。
“呜呜,呜呜陆云笙你混蛋,你混蛋……”
余瑶任由陆云笙抱在怀里,一边哭一边用拳头捶打着陆云笙的胸口,似乎在发泄自己心里的不快。
陆云笙毫无怨言的让余瑶哭,让她发泄,等她好不容易发泄完了,陆云笙疼惜的看着余瑶说了句:“跟我回家吧!”
余瑶抽了抽鼻子,一脸懵逼的看着陆云笙。
“你说什么?”
陆云笙深吸了一口气,无比认真的看着余瑶:“我说我要带你回家,告诉我家人,我要娶你!”
等了这么多年,终于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余瑶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心。
也许气氛不对,也许是现在的陆云笙和以前的陆云笙不一样,总之心里怪怪的。
“你真的考虑好了,要娶我?而不是因为我肚子里的孩子?”
“余瑶,我从来不拿感情开玩笑,我承认我喜欢你,所以我想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试试吧!”
反正他还没有女朋友,也到了要找女朋友的年纪,而且家里人也开始催了。
与其遵从家里人的决定,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倒不如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来的好。
余瑶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的说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想带你去以前我们生活过的地方去走走,你会不会答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