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知道。”
“行,你能开口把真相告诉我,已经是朝胜利迈了一大步了。你也别有太大的思想负担,调整好心情,余下的事交给我就行。”
十多天后,开庭了。
我被带到法庭上时,看到我爸妈、周寥都来了,我妈一看到我就捂着嘴哭了起来,我爸搂住她轻拍背,在安抚她的情绪,周寥在给她递纸巾。
葛言则在最后面的角落位置上坐下,我淡淡的瞟了他一眼就收回了视线。旭旭没来就好,我可不想让旭旭看到我这样。
案子开庭,如我的律师所料的那样,对方律师果真抓住他们破门而入后看到我试图去碰她腿的事做文章。
当天在场的医生和护士都出庭作证了,他们的说辞基本一致,说门一推开就看到洪秧站在护栏上,而我靠得很近,但不确定是想救她,还是推她。
我的律师则说我和死者的关系很亲近,毕竟在她产前跌倒在浴室、打不通父母电话的情况下,第一个打给了我,我接到后联系了救护车,并立马赶去救她。
律师还提供了钱子枫的车载记录,显示当天在堵车的情况下,我们从公司附近赶到她家,一般要一个多小时,但当天我们抄了小路,用了40分钟就赶到。若我真有杀人之心,大可拖延点时间。
我的律师又申请新的证人,她家的保安也出庭了,证明我当天确实挺着急的想进屋救洪秧,保安最后还补充了一句,说他晚上巡逻时,好几次都听到他们屋里传来哭泣时或者是救命声,但他毕竟是打工的,又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事,就没多管闲事。
那一刻,时间仿若静止。不论是尖叫声,还是警察和消防员们冲上去的动作,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被拉得很慢很慢。
那一刻时间又如策马奔腾,似乎一下子就过去了,有两个警察一人抓住了她的一条腿。我和其他人的心都揪在了一起,惊呼后松了口气儿。
其他人也扑了过去想齐心尽力把洪秧拉上来,可她真的对这个世界毫无眷恋,一心想求死,竟然把她腰间的皮带一扯,再挣扎间她掉了下去,警察手里尽剩一条裤子……
后续的事我不太像复述,回忆,因为那是一段特别痛苦的记忆,加上经常叨念死者,据说会让把她的灵魂捆绑在阳世,会让她在另一个世界过得不幸。
我们绝大多数人也如洪秧临死前说的那样,我们都是唯物主义者,是无神论者,但当现实太过苦闷时,我们的灵魂还是得找寻另一个出口。
我只记得洪秧不治身亡,几乎是摔下去几秒后就死了。
当晚,我就被她妈妈指认为杀人凶手,毕竟她临死前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我的,也只有我一个人陪她在阳台。上面没有监控,没有能证明我没有怂恿她跳楼的证据,所以我的辩解显得乏力。
我也没有想辩解的想法,说真的,就连我自己都觉得洪秧的死与我有关。如果葛言没因为我而设局陷害她,如果我提早察觉葛言的计划而拦住,更确切的说法是如果我没在上海与葛言重逢,没有一起去纽约出差,没有与他相爱,那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追本溯源,葛言有错,但我也难辞其咎。
我向来知道这个世界太浮躁,生命太脆弱,可洪秧的事却让我感受太深刻。我突然觉得就这样被关进监狱也挺好的,至少能用这种方式来弥补我的愧疚和自责,也能用来逃避现实的世俗世界。
所以对于洪秧父母的指控,我的沉默成了默认,我拒绝聘请律师,但葛言和周寥知道后,积极为我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