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朝云和黎夏在一起,不论是生气也好,还是高兴也好,陆朝云感觉自己是活着的。
陆朝云之前就是一直都在为了利益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其实陆朝云挣了这么多的钱,并不是为了什么生活上的满足而是为了一次次的突破自己。
陆朝云感觉自己活着也没什么意思。妈妈也不喜欢他,爸爸也是无暇顾及他,所以一切都是他自己去做。
陆朝云在第一次看到黎夏的时候,就感觉黎夏真的是让他很有感觉的人,他感觉黎夏可以给他带来生的感觉。
俩人玩完雪已经是中午快要十一点了黎夏。陆朝云主动说来黎夏做饭吃,黎夏当然是乐见其成的了。
本来她就腰酸背痛的,所以黎夏就走到沙发上,坐下来看着电视,等着陆朝云把饭做熟了就行。
黎夏忽然感觉还是很美好的,她想要的生活大概就是如此,做一个无忧无虑的米虫。
虽然她已经做了,但是黎夏还是希望在忙碌的生活中能够偶尔的做一次米虫就好了。
黎夏看着看着电视就感觉有点困了,确实这是,她昨天晚上被折腾的很晚,然后今天早晨还起来玩雪。
黎夏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然后她再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在床上了。
黎夏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就想要下床找点吃的。
这时候门响了,黎夏看着门,原来是陆朝云。
陆朝云走到黎夏的面前,然后宠溺的刮了一下黎夏的鼻子,然后说“小懒猪,睡醒了没。快起来吃饭吧,肯定都饿了。”
这时候黎夏的肚子特别和时仪的咕噜咕噜的响了起来。
陆朝云低声的笑了笑,黎夏害羞的脸红了,然后咒骂陆朝云说“不准笑,大傻蛋。”
陆朝云虽然嘴上不说,但是脸上笑的更加的厉害了。
最后折腾来折腾去的,黎夏终于起来了,跟着陆朝云下楼了。
陆朝云早就让管家,一直把菜都先热着,这样的话,黎夏什么时候醒,就可以什么时候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