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摆摆手,铜铃发出清脆的撞击声,悠扬悦耳。
岳绮云的手指拂过铜铃上古朴的饕餮纹,脑海中划过了原主儿时的记忆。
那年她还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娃,爹爹就带着她走进了那神秘的燕北神山,唐古雪山。
在半山腰的山洞里,父女俩发现了一具野兽的残骸。至今岳绮云还记得,自己站在那幅骸骨前张着嘴,懵懂的样子。她不记得那绵延的兽骨有多长,只记得那巨大的头颅,都比爹爹高出好多。
当时这串铜铃,就缠绕在兽骨上面。爹爹无论用什么办法,都解不开丝线。岳绮云好奇心起,不顾爹爹的阻拦,向那雪白的兽骨伸出了小手。
奇异的是,当她的小手接触到丝线的时候,那铃铛串自动地从兽骨上脱离,缠绕在她的手腕上。
自那以后,她莫名其妙地听懂了兽语。而每当铜铃响起,无论多凶猛的野兽,都会对她俯首贴耳……
“小姐自从受封怀恩公主后,就脱下了这串铃铛,奴婢一直给小姐保管着呢!”罗兰站在烛火前,用银簪挑了挑灯芯,火苗在噼啪声中明亮许多。
“当初啊……”岳绮云的眼前出现了镇国公夫人端庄的脸,耳边依稀想起自己出嫁前母亲的叮咛。
“那元烈虽说是蛮族,怎么说也是燕北草原的一代雄主,又是少年成名……”
母亲不舍地牵起她的手,慈祥的眼睛里流出泪水。
“既然你逃不过这命运,就塌下心去和他过日子。有你父亲在,放眼天下谁也不敢欺负了岳家女去……唉,女孩子啊,怎样也得嫁人不是?”
是呵,曾经,岳绮云也是心甘情愿地为了那个素未谋面的男人,收起自己的翅膀,满怀期待地走上和亲之路。
然而……
“你这个不洁的女子,真是我元烈的耻辱!”新婚夜,她的良人说出的话,如刀子一样扎在她的心上。
为了父兄,她甘愿接受了和亲的命运;为了元烈,她甘愿放弃了纵马天涯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