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那只兔子,到现在还恨的牙根痒痒。有机会看到它,一定将它剥皮抽筋。
“老子现在可不是当年那个老子了。”
不过现在还是老老实实的,把这硕大的后腿弄熟再说。
用长剑将那后腿最粗的那一段一劈两半,接着将皮一剥。鲜嫩血红的一大块肉,连着骨头就被他令在了手上。随手在旁边一放,站起身来找寻了方圆几里的地方,才收敛了一堆干柴。都是一些细小的枝条,和干干的藤枝。继续了钻木取火的老办法。不一会就燃起了熊熊大火,用长剑穿着大腿肉,在火上烤了起来。另一支手不停的添柴火,结果折腾了大半天,那块肉被糟蹋的简直惨不忍睹。不过好坏还是能吃,虽然味道委实不怎么样。饥饿之下也不管那些了,三口两口的,不一会就下了肚。
搂着微微隆起的肚皮,在太阳下眯缝了一会儿。静静的回复了体力。
在这里终究不能长久,首要目标还是先找到有同类的地方才是最好。
休息了一会还是选择出发,右手拿着长剑做拐棍用。左手扛着,用长剑砍下来的另一块肉。向着日出的方向漫步而去,此时已近黄昏,金黄的阳光照射在韩艺的后背上,拉出一条长长的黑影。
晚上,韩艺就地而席,以天为被以地做床。白天就顶着太阳赶路不休,饿了就捉只野兽食用,幸运的是这里野兽着实不少。就这样一直跋山涉水的走了半个月,此时早已再次深入到了森林当中。
当他用长剑,劈荆斩棘走在原始森林中的时候。突然一声尖叫传入耳中,韩艺一听这尖叫声,犹如听到了仙乐一般。因为他听出来这是人类的叫声,而且是一个女人。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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