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以后,把这事跟林高歌说了,林高歌跟他持相同观点,并把这事飞鸽传书给了马三桂。
就在俩人为自己的聪明而感到洋洋得意时,三天后,宫中又来圣旨,宣马先令进宫。
马先令就有些恼火,这狗皇帝真是没完没了,不知道又想耍什么花样?但是胳膊拗不过大腿,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就当是皇帝演戏给他看吧!
还是在御书房。
不过令马先令意外的是,金其叶看见他时,一脸慈祥,如同长辈,完全没有了恼怒过的印迹。心里想着,麻痹,想麻痹我!
当然,这两个麻痹是两个意思!
金其叶待他行完礼,便道:“先令啊,这几天朕想了想,年轻一辈,朕就看好你,只要你对琅月好,琅月嫁到哪里都是一样的。大元帅一生为国鞠躬尽瘁,现在病重,不宜劳顿,朕也应该体谅他,那就让琅月嫁到丙路大营吧!等你们办完婚礼,尽快回来便是!”
他那一句“年轻一辈,朕就看好你”,如果旁人听了,肯定觉得虚伪得不得了,但马先令听在耳朵里,却觉情真意切,毕竟连他自己都觉得,放眼整个金丝国,不说年轻一辈,就算把老一辈也一起算上,也很难找到比他更优秀的男子了,只感觉这个皇帝很有眼光。只是他没想到皇上真的愿意把琅月嫁给他,惊道:“皇上不是跟臣开玩笑吧?”
金其叶佯怒道:“放肆!”
马先令忙道:“皇上息怒,臣知道君无戏言,只是幸福来得太突然,情难自禁,望皇上不要见怪!”
金其叶道:“那你可有异议?”
马先令急道:“没有异议,没有异议,臣高兴都来不及,怎会有异议?”
金其叶道:“既然没有异议,你父亲病重,不宜操劳,你自己先回去操持吧!虽然公主是嫁到那不毛之地,但婚礼一定要隆重,新房一定要华丽,别想着用个破营帐就想敷衍了事,若是让朕知道了你委屈了琅月,回来我也饶不了你!”
马先令喜道:“皇上放心,我回去以后一定为公主建造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作为我们的婚房,绝不会委屈了公主!”
金其叶道:“既然如此,那你去吧,婚期定在下月初六!”
马先令应了一声,就欢天喜地地下去了。
回到元帅府,把这事跟林高歌说了,林高歌也觉得意外,道:“莫非皇上真是诚心诚意想把公主嫁给少帅?”
马先令一脸得意,道:“那肯定是了,他又不是瞎子,整个金丝国除了我,还有谁能配得上琅月?看来是我们一直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了!”
林高歌怔道:“其中不会有诈吧?”
回到大元帅府,林高歌没敢睡觉,正在等他,见到他就急急问道:“皇上说什么了?”
马先令面带怒色,道:“狗皇帝把我当成了二百五!”
林高歌怔道:“此话何意啊?”
马先令便把金其叶说的话原原本本跟他倒了一遍,末了又道:“你说他是不是把我当成二百五了?想用琅月作诱饵,把我父亲骗进京,我在他的眼里,就那么容易上当吗?他把我当成三岁小孩了?”
林高歌紧锁眉头,许久才道:“如果说这是一个阴谋,那想出这个阴谋的人才是个二百五,就算公主长得美若天仙,他们也应该知道,大帅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而进京的,何况这个女人还不是嫁给大帅!”
马先令怔道:“你的意思,莫不是说,真的是因为我出类拔萃,才让皇上青睐有加?抑或是我今天被欺负的太惨,皇帝害怕我父亲得知消息,会恼羞成怒起兵反他,所以才把公主送给我安抚我?”
林高歌道:“都有可能,此事我们做不得主,还得尽快通知大帅,让大帅拿主意,反正大帅不能进京这是一定的!”
马先令叹道:“又是空欢喜一场!”
林高歌道:“少帅莫要气馁,这世上女人多的是,比公主漂亮的又不是没有,何必吊在一棵树上呢?”
马先令摇头道:“你不懂,虽然女人都一样,但味道不一样,公主和平民百姓家的女儿,哪怕长得一模一样,能是一个味道吗?把公主骑在胯下,那多有征服感啊?骑着别的女人,只会让我感觉,被糟蹋的人是我!”
林高歌看了眼他的丹鸡眼,暗叹一声,女人好可怜!
在离京城数万里之外,有一处四处环山之地,山中是平原,方圆数百里。此地没有人家,只有一眼望不到头的营帐,丙路的帅营就扎在了这里。
这时帅营里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身材魁梧的男子,两鬓发白,同样长着一双丹凤眼,也是竖着长的,不用说,也知是马先令的父亲马三桂。还有一个身材削瘦,背有点驼,不过却是浓眉大眼,炯炯有神。此人是丙路的另一个行走,名叫尚万泉。
尚万泉手里正拿着一封书信,正是京城刚刚飞鸽传来的。
等他看完,马三桂道:“你怎么看?”
尚万泉啧舌道:“我也想不通这皇帝的葫芦里到底想卖什么药?他明知道大帅不会去京城的,为何还要提这样的要求?不是自取其辱吗?”
马三桂深叹一口气,道:“会不会是皇上真的想把公主嫁给先令,跟我示好呢?如果拒绝,那就是跟京城撕破脸皮了!”
尚万泉道:“就算撕破脸皮,大帅也不能进京啊!去了肯定是有去无回!”
马三桂道:“这个我知道,京城我是绝计不会去的,我是说有没有折中的办法,既可以娶回公主,我也不用去京城?”
尚万泉想了想,道:“我倒有个主意,或可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