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求生本能有时候比自己想象的要大得多,方旭现在就有这样的感觉。很久以前,他就感觉活着没什么动力,该有的自己好像都有,也不缺什么,没有什么牵挂,一个人过于早的达到了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就迷茫的不知所以,没有了追求。
苦难他经历过,人间富足也享受过,剩下的就只有蹉跎完这一生,或者这一生太长,不如早早魂归于天。
这个理念现在被生生打破了,为了活命,他已经精疲力尽了。整个人躺在地上,已经半个小时了。头顶上炽烈的阳光晒得皮肤有些发疼,不过方旭有些享受。想想也是,任谁不见天日的奔走四五个小时,身边都是无尽的黑暗时,见到阳光是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
看见阳光那一刻,他整个人身心都在欢呼,心神一下子松懈下来,再也不能支撑起自己其余的活动。倒是云霄,强撑着走了出去,好一会也不见回来,不会出什么意外吧!方旭这样想到。
饿,饿到极点,方旭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饿的时候,即便是小时候是个孤儿,也有好心的福利机构给他提供食物。现在,身边除了一个杀手,没有任何东西。而且这个杀手在才出山洞没多久,休息了一会,就继续走了出去。方旭没有他那样强健的体格,能走出来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那家伙不会被什么东西干死了吧!”方旭心里不禁出声道,对于把自己弄到这个处境的始作俑者,他怨念颇深。对于对方会丢下他不管,应该还不至于,至少现在这个山洞,是个不错的栖身之所。
但是,如果对方一走了之,自己难道就要死在这儿了,话说,我似乎死过一次。头皮有些痒,方旭却没力气挠,只好强忍着。
过了没多久,方旭却感觉每一秒都那么难熬,用舌头舔舔发干的嘴唇,没有养好身体和弄清楚周围,对方应该不会无脑的一个人出走。“但愿这小子命大,别真死掉,不然我就悲剧了。”这样想着想着,方旭就沉睡过去了。
太阳慢慢西斜,一道人影从山洞外映进来,顺着影子看上去,这人大概一米七左右,相比普通人,他显得有些瘦弱。面容普普通通,只是一道疤痕从额头延伸到面颊,使得来人看起来有些狰狞。
这人自然是云霄,他取下身上的猎物,两只兔子和一只野鹿,稍微休息一会,又离开了。自始至终他都没看过昏睡在地上的方旭一眼,好像这个人并不存在一样。
没多久,云霄就又抱着一些柴火走了进来。这一次他并没有急着离去,把身上的纽扣扯下来,开始对着地上的叶子生火,这纽扣竟然有个放大镜。不一会儿,地上就生起了浓烟,云霄等到烟足够大,便低头一吹,暗红色的火苗就窜了起来。
“还好不是下雨天,不然又得吃生食了。”云霄有些庆幸。
取过一只兔子,云霄拿出匕首开始剥皮,这事他干过好多次,做起来轻车熟路。不一会儿,整只兔子被他连皮内脏的的清理出来,暗红色的肉在阳光下烨烨生辉。肚子已经叫个不停了,云霄还是忍着没有直接吃生肉,尽管他以前吃过很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