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埃塔罗兰是这块大陆的名字,其中包含着许多神圣的意味——“埃塔”在古老的语言中有美丽、优雅的意思,对于人类来说,它是形容一个人拥有的美好品质的最好词语。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而“罗兰”则具有“女神”之意。在人类最大的书库——斯特罗纳书库中,有一本记录了世界历史的书,名为《记载之书》。书的首页上画着一个身穿白色长裙、嘴角带着微笑的美丽女神。她有八只手,左右各四只。画面中,她坐在一朵七色彩云上,俯视着只有黑色海洋的世界。她用七只手创造万物,余下的哪只手捂着胸口,嘴角的微笑掩盖不了她的疲惫。人们放弃了所有修饰性的称谓,只尊她为“女神”,这意味着承认她是创造者,并且,任何带有鲜明宗教色彩的神灵都无法与其媲美。“罗兰”,就是这位女神的名字。于是“埃塔罗兰”合起来的意义就是“优雅的女神”。但一般诗人们不管“埃塔罗兰”叫“埃塔罗兰”,而更愿意用“沉睡的女神”来形容,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才是最准确的称呼。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这称呼的缘由呢?
在西部大陆与中大陆的连接处,隔着一片大陆上最茂密的森林——“翡翠之森”。但由于这里居住着大陆上数量最多、种类最多的魔兽,就又称它为“魔兽森林”。一条名为“康坦斯之路”的著名的道路贯穿始终。康坦斯可能是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商人了,三百年前,他看中西部的矿石能够带来巨大的利益,几乎动用了自己全部的财产,在危机重重的魔兽森林中修建了这样一条商道。代价是巨大的,但是带来的利益是任何人都无法想象的。拥有这条道路所有权的康坦斯家族,每年仅凭这条道路的过路费就能获得巨大的利润,更甚者,凭借着这条道路成为了整个大陆上最庞大家族之一。许多与国家之间牵扯利益的大家族,都要对这个以经商起家的家族表示足够的敬意。
在它的入口处,是一个名为“康斯坦旅馆”的建筑。它招待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又被人们称之为“命运的中转站”。理由很简单:若是一个穷人,从这里出发,你可能会变得无比富有;若是一个富人,从这里出发,你可能会变得一贫如洗;若是一个活人,或许你还没有来得及真正踏上旅途,就成为了森林中魔兽的口粮。这里就是这样一个奇妙的地方。
来这里寻求机遇的人鱼龙混杂,很难说得清某一个人到这里的具体目的是什么。但是大抵上来讲,可归为三类:寻求财富的商人、寻求名声的佣兵、寻求宝藏的猎人。
商人自不必讲,他们沿着魔兽森林中那唯一一条通往中部大陆的通道,往返运送价值不菲的货物。而大多数佣兵看准了这一点,就集中起来对商人的生命财产进行护卫,确保货物万无一失,以此来获取佣金,并提高自己的等级。等到等级提高到了一定的程度,他们就可以在佣兵公会注册,成立自己的合法佣兵团团体,而不会被当做非法的盗贼团。一句话话说得好:佣兵就是乱世的盗贼,盛世的护卫,一点儿都不假。
想来最神秘的就是猎人了吧。
在埃塔罗兰大陆上,猎人不仅仅是一类职业,更是一种象征——强大与智慧的象征。他们大多是独行侠:独自进入危险区域,或是凭借自己的丰富经验与强大的实力狩猎强大的魔兽,获取魔兽的皮毛、血肉、骨头,幸运者可能还有魔晶这种价值连城的奖励;或是进入上古遗迹探险,要么葬身于征途,要么成为天下扬名的大人物。所以猎人通常都是冒险家。然而,这些都是成功者所描述的美好前景。比起还在准备狩猎的猎人,路上里最多的,是猎人的尸骨。总的来讲,猎人是一项极其危险的职业,每次“狩猎”都可能成为最后一次狩猎。因为,狩猎者与被狩猎者的反转只在一瞬之间。
一般自认为还有两把刷子而且不想冒险的的人大多都选择成为佣兵而不是猎人。
像往常一样,命运酒馆聚集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杂乱、拥挤、人声鼎沸。八月份炎热的天气丝毫不能阻挡他们对于金钱与荣誉的追求。
康斯坦旅馆装饰得相当豪华,但是出现在这里的人往往与此地不匹配。常常有肥头大耳的商人随意将自己的沾满灰尘的身体在擦得锃亮的椅子上抹上黑色的痕迹——他们在此之后往往要被莫名奇妙多收一大笔过路费;也常常有喧闹的新人佣兵因为喝醉酒大打出手,将旅馆大厅中的桌椅砸的粉碎——这些家伙想必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一批一批的人在此停留出发,只有一些常客能够理解这里挂着的那些醒目的牌子上,那“禁止喧哗”之类的警告牌意味着什么。所以一旦你看到在这种地方,五大三粗的大汉可以端正地坐在某处安静地品酒,那也不要过于惊讶,因为这也是常态。
那么就不得不说,卡米什表现出了常客的标准素养。在两个面相凶狠的佣兵在进行激烈的对峙时,卡米什却微眯着眼睛,十分享受地抿了一口酒。相比于这里的一些身上的肌肉像是钢铁一般的人来说,他的身体只能说算是强壮:大概一米八的身高,勉强够得上佣兵的平均水平,不算明显的肌肉也相当符合“平常锻炼的书生”这一形象。他的皮肤是那种跟健康的小麦色,一头杂乱的黑色短发让他很有个性。他有着湛蓝而深邃的眼睛,但像现在这样微微眯起来的时候是很难看出啦他瞳孔的颜色的。他鼻梁很高,留着一嘴胡茬,这样的容貌很容易让人们看出他的来头,一个塔尔人。他们是高原地区的狩猎者,但是来到这里就让人感到稀罕了。
卡米什一面喝着酒,一面观察着四周。
他是一个佣兵,但其实他现在完全可以不当佣兵。他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赚点儿小钱只是顺便做的事。
作为一个常客,他自然是被大多数人所认识,这也为他带来了许多便利与麻烦。便利之处在于,许多商人会在其他人的介绍下来找他谈论护送的价格,但其实可以不用谈论——因为卡米什的佣兵费一直固定在二十金币。所以说来找卡米什的商人,一般都是运送大宗货物。否则的话,二十金币的价格实在是太过高昂,一般小商人是绝对承受不起的。而带来的麻烦就是,一些麻烦的任务也会找到他的头上——
一个光头大汉坐到了他的身边,提起雄浑的嗓音说道:“嘿,老兄,听说你是这里最有经验的人?”
“我可从来没有听过这些传言,经验在死亡面前不值一提。”卡米什耸了耸肩,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酒,对光头大汉的话不以为意:“您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光头大汉哈哈大笑:“有意思!那我就直说了,我的雇主准备雇佣你。”
“那你得告诉我雇佣的内容,如果是护送商队这样的美差我很乐意接受,但是价格保底二十金币,否则免谈。”
“不不不,当然不会是这样的事情。”光头大汉从桌上拿过一杯啤酒,在卡米什鄙夷的眼光中一饮而尽。卡米什很想提醒他:那是我的酒!但光头大汉继续说的话打断了他的念头:“我们需要一位向导……听说您曾经是一位猎人?”
卡米什眼睛倏忽一眯,而后又瞬间张开,仿佛从来没有过表情变化一样。他轻轻放下木制的酒杯,眼光颇为深邃地望向光头大汉:“你叫什么名字?”
“阿斯塔。”
“你的雇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