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玲姐留下的那把匕首。
秦乐走到桌子边,拿起这把匕首看看刀柄上的两字:“狼牙。”
这匕首也真如狼牙,雪白晶莹剔透的刀身,锋利如狼齿的刀锋,合适的玉质刀柄。
这匕首原本就是自己的,也说不清是什么东西。
只记得自己在离开孤儿院开始闯荡社会的前一天,院长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听说是自己在来孤儿院第一天怀中包裹的。
除去刀柄上的那行字,在刀身的一侧还有一句话:“人人敬我,我敬人人。人不敬我,我必顺之。”
这句话,意思很通俗的讲:你对我好,我加倍奉还。你若要挖坑害我,我绝对不会虚伪与蛇。
把玩小会,秦乐把刀锋对准自己的手腕,一划,动脉的鲜血直流。
从雪白的刀身划过的是自己的血液,没入到尾端并吸收的也是自己的血液。
这把刀就好像是婴儿一样,在被母乳喂养着,渐渐的刀身雪白变得殷红,整把刀就像是流动的血液汇聚成一块,抓在手心就是抓着一块寒冰,使自己清醒不少。
看着自己身上的这把刀,秦乐苦笑一声:“玲姐还真是贴心,出来也不忘帮我捎带点东西。”
这东西是秦乐的贴身物品,只要还在七杀殿就证明秦乐未动,这东西离开七杀殿代表着自己外出。
这东西能成为自己的代表就是因为它能吸取自己的情绪,让自己在时刻保持冷静,不然他不会成为一个杀人如麻,视生命为蝼蚁的杀神炙热之翼。
狼牙离七杀,证明着杀神出动。杀神一动,三十六魔爵,七十二鬼爵必然全面配合营造杀戮的盛宴。
这也是秦乐为什么会苦笑的原因,这次屠杀的地点居然是华夏,难道就不能改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