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你的手上全是王炸!
这不是林森说的,这是他上一世看的某本纯真小说中写的,林森一开始不信,现在。。他更不信了!
他确实重生了。。可是,开局乞丐是什么鬼?
而且这还是一个贫民窟!
原主人也不知道有没有脑子,都混成乞丐了,特么还呆在贫民窟里干嘛?外面的大千世界不去看看,死了也是活该啊!
当乞丐也得有职业规划好不啦?要不怎么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啊!
林森心里碎碎念,继续在脑海里翻这家伙的记忆,很快,他就知道了这家伙为什么不离开了,不仅仅是这家伙没脑子,还因为这家伙胆小。。。目睹了一场黑涩会的黑吃黑,混乱逃跑回到家,心里却以为自己被那两帮人给注意到了,很快就会追来灭口。
惶惶不可终日,最终自己把自己给吓死了!嗯,还能有比这哥们死的更奇葩的吗?
大概是没有了!
“不过,哥们你走就走了,接下来的人生,我来替你逆袭了!”
介绍一下林森,正儿八经的华夏人,九年制义务教育完直接跳级五道口职业技术学院,之后又考上了麻省理工学院,完成了本硕博连读,那腰间盘就别提有多突出了!
因为喜欢篮球,希望以后可以从事篮球相关的工作,所以他选择的是斯隆商学院。。。嗯,在nba中,那个学院的典型代表人物就是大名鼎鼎的火箭总经理莫雷。
大学四年,硕士三年,博士再三年,林森一路狂刷学霸副本,将自己的学位证书刷到博士后。
完美的完成了“我是学霸”任务。
蒂花之秀
能秀得别人骚猪叫的秀!
可惜的是还没等他大展拳脚呢!逛个夜店泡了某个黑帮大佬的马子,被插了十二刀,嗯,比皮尔斯多了一刀。
皮尔斯挺过去了,他就没有那么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