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索性岔开了话题,不再继续这段存在争议,且毫无意义的对白。
“他还在休息,之前给你输太多血,四叔有些虚弱,不过没什么大碍。”
我点了点头,再次看向窗外,夕阳已然坠入海平线,余晖铺洒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绚丽夺目。只可惜,黄昏将近。
两天后,我跟李如来离开了,夜华留了下来,这是他的选择,我们自然无权干涉。
不过离开之后,李如来跟我说过一句话,他说生意人,他只跟对方做生意。
我当时并不太理解这句话的意思,直到后来才真正明白。生意人,只有在利益交集的时候,才可以是合作伙伴。
我跟李如来直接回到了大陆,但是并没有回风水岭,他开始带着我在民间四处走艺,帮人看坟点穴,还有解决一些不为人知的灵异事件。
这期间我们碰到过很多离奇古怪的事情,跟鬼神打交道,自然也就多了。两年的时间,我从一个刚刚入门的新手,蜕变成了一个合格的阴阳先生。
几经辗转,最后我们又回到了那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小山村里。整个村庄已经完全荒废,方圆数十里杳无人烟。
我站在村口远远眺望,儿时的光景,历历在目,但那些熟悉的房屋,早已变得残破不堪,甚至被荒草埋没,只留下半截院墙,或坍塌的屋顶裸露在外。
荒凉的气息,迎面扑来。我不自觉深深叹了口气,从未感到如此沧桑。
李如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意味深长的说,“现在你可以回去了,如果明天能出来,以后的路你自己走,但如果出不来,这里就是你最好的归宿。”
我点了点头,然后毅然决然的走了进去。
这里确实是我心目中的一道坎,三年了,我想也是时候了。这个地方养育了我,也改变了我的一生。我应该看看它现在的样子,我也做好了准备。
我踏着满地杂草,走在荒芜的村子里,两边残破的房屋,皆露出狰狞的面孔,仿佛在冲我微笑。
我看着远方同样残破不堪的家门,思绪忽然被拉回到十几年前,爷爷总是在我放学回家的时候,站在门口远远眺望。那熟悉的身影早已不在,只剩下坍塌一半的大门,矗立在风中,摇摇欲坠。
我的鼻子有些发酸,脚步也变得迟缓。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回家的心情,竟是如此沉重。
我在荒凉的院中呆立良久,直到天色渐暗,才开始着手准备,今夜,必定会成为我人生的又一个考验。
我从未感到如此宁静,生命变得那么美丽而富有色彩,verybeautiful。
或许只有在经历过死亡之后,才能真正感受到生命的伟大和美丽,就如同这夕阳一般,美得让人窒息,如同身在幻境。
不知何时,房门被推开了,夜华穿着笔挺的西装走了进来,嘴里还叼着一支雪茄,装模作样的抽着。
“怎么样?好点没?”
他心不在焉的说着,一屁股坐到了床沿上。
“好多了。”
我挣扎着支起身子,然后打量了他一下说,“怎么这么臭屁?西装都穿起来着?这也不像是你的风格啊?”
“我也不想穿啊!还不是程铭让穿的,说是要注意公司形象。不过这雪茄味道真不错,据说一根就要好几千块呢!”
夜华说着又抽了口雪茄,然后半眯起眼睛,一副颇为享受的样子。
“扯淡吧!哪有那么贵?”
我不可置否的说道。
“真的,你要不要尝尝?”
他说着将手里的半截雪茄递了过来。
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便接过来抽了一口,味道确实很不错,有股香味儿,但还是抽不习惯,感觉呛得厉害。
“对了,你又不是他们公司的人,怎么还就影响形象了?”
我一边诧异的问他,一边将雪茄递了过去。
夜华接过之后,皱着眉头抽了几口,然后有些敷衍的说,“程铭想让我留在他公司做事。”
“你答应了?”
我难以置信的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