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群狼一声接一声,犹如最悲壮的合唱,响遏行云:我们!出发!
作为狼族的王,每次捕猎过后的第一口美食肯定是她来享用,但是,最危险的也是王,狼族不讲究什么“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也不搞什么特殊化。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狼王身先士卒。
林夕带领狼群逶迤而行,沿途的植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在一条几乎可以直接用舌头舔到河床的小河流里,狼群几乎个个把自己灌饱,这条小河,是进入沙漠前最后的水源补给。很可能接下来的日子里,它们没有一滴水喝。
经过群狼这一顿狂饮,小河差点给弄断流。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林夕还是第一次身临其境。
在那些图画上看沙漠,静谧而磅礴,可是亲自体验就知道有多难受了。白天太阳直接炙烤,万里黄沙瞬间变成烤炉,而一旦太阳落下,气温骤然下降20多度。
林夕心里默默的想着,也不知道狼会不会感冒。
现在是冬季,沙漠的温度并不是很高,大概有-10度左右,不过林夕猜测,到了晚上就会很冷了。幸亏狼的御寒能力很强,抵御这样的寒冷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阿梨很贴心给林夕传送了很多关于沙漠的知识,比如沙暴、流沙,一些很危险的东西,沙漠蝰蛇,沙蝎,毒性都很大。还有如何寻找水源等等。
林夕觉得阿梨嘴不贱的时候,真的是蛮不错的伙伴。
夜幕悄悄降临,沙漠里的温度急剧下降,林夕跑着跑着忽然停了下来,她感觉有一个体积庞大的动物正向狼群方向而来。
速度很快,似乎知道这里有一群狼一样。
想想又不对,如果真的知道这里有如此庞大的狼群,还要赶着跑向这里那不是自寻死路吗?难道是后面有什么在追赶它?
林夕断定,这个庞大的动物很可能是野骆驼,而能在沙漠里追得它如此凄惨的,只有狮子!
不得不说,有时候狼的智慧不可小觑。
做了一段时间狼,林夕发现很多狼的共性。
孤高、坚忍、聪慧、勇猛、忠贞……当然,它们也有很多致命的缺点,比如太凶残,比如有时为了眼前一块肉会拼上性命,所以人类才会对狼如此深恶痛绝。
但是不可否认,狼群真的像一个小型社会,有的地方甚至比人类还要严格规范。
比如狼王,不一定是狼群里最有战斗力的,但是必须是最有领导能力的,狼群并不重男轻女,很多狼群的王居然是雌性。
如果群狼觉得狼王的决定不可行,可以集体否决,这个时候,狼王的命令就等同作废。
狼群经过激烈讨论,最后决定,继续北上,去寻找那片乐土,一定要给小崽子们找到一个让它们世世代代存活下去的世外桃源!
虽然苦了它们这一代,等它们到达那个不会有两脚的地方,后代们就可以安枕无忧了。
望着众狼群情激荡,林夕默然。如果人类也都这么想,这个世界是不是就会像看起来那么美好了呢?
哎,她还是别想那么多了,操心自己还不够愁的?
一路上,林夕背囊里的库存已经吃的差不多,现在除了那些星际带过来的药剂,空空荡荡的。
于是林夕狼爪一挥,全民打猎!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整个族群40多只老、中、小狼分成四组,一组负责白天狩猎,一组负责晚上狩猎,一组负责白天休息,一组负责晚上修炼。
四组轮番,这样休息、狩猎、练习淬体术都不耽搁。
林夕因为修炼二十段锦的缘故,很长时间不休息都依旧精神奕奕,她每天精神力、五识全开,这个恐怖的行走雷达,连一只钻出洞来尿尿的老鼠都不肯放过,一时间狼群的领地鸡飞狗跳,活物几乎只剩下了狼。
狼群现在几乎都修炼了淬体术,跟集体变异了一样都是又高又壮,凶悍无比。因此一般打猎林夕都不跟着去,只要雷达王告诉它们坐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