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我未婚妻当晚在酒店,又怎么证明她是凶手?”凌寻拿着照片,提出自己的疑问。
“你仔细看你未婚妻的裙摆……上面有一滩血迹。虽然光线比较暗,监控拍出来的不太清晰,但可以肯定,这就是血迹。”
“凭什么肯定是血迹?”凌寻继续问。
“因为她的礼服裙是没有印花和刺绣的款式,所以肯定裙摆上面是污渍,而她身后这一间房,就是我先人,也就是死者,遇害的地方。”吴女士说到这里,眼眶有些红,“最关键的一点是,监控拍到她时的时间,和我先人遇害的时间,几乎一致。”
凌寻离开警局时,心情十分沉重。
他看着照片里的人,分明是程慕安。
程慕安三年前去过柏悦酒店?
可程慕安不是说一直都在n国生活吗?
想到这里,凌寻想到了一个人。
——元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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