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梅是跟叶清清一起住的,她因为受不了自己身上有味道,所以让司雨陪她去附近的河边洗了一个澡,等回来的时候她回到房间却发现房门是半掩着的。
然后一打开就看到了这一幕。
所以包梅是第一目击证人,司雨是第二目击证人。
然后隔壁住的的是叶炎与阎安,听到尖叫声音的时候瞬间就跑了出来,然后就看到了眼前这一幕。
叶清清死了。
可是叶清清是5号啊。
就算是杀人鬼要杀人的话,怎么会跳过2号3号跟4号?对5号下手?
这是为什么?
“你们没有听到声音?”司语把目光看向了叶炎与阎安,这两人住的这么近,不可能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阎安摇头。
确实没有听到任何的声音,直到尖叫声响起来的时候才知道有人已经死了。
“妹妹的项链不见了。”
叶清清是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