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塞纳开了十年酒馆的老板蒂姆发誓,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骑士老爷。
只见劳伦斯刚把一块三斤重的蜜汁烤肉一点不剩的解决就开始点评这顿饭是多么的糟糕。
“烤肉没入味,差评!”
“烤糊了好几处,还有的地方没烤熟,差评!”
“肉太老也太腥了,差评!”
......
“差评!”
“这个也是差评!”
“这煤球一样的东西是给人吃的么?差评!”
看着眼前这位一身华丽铠甲又年轻俊朗明显出身贵族之家的骑士老爷不断的给出差评,蒂姆只得压抑着怒气点头哈腰并把劳伦斯扔出去的想法抛之脑后。
不好吃你吃什么...还吃那么干净...当然,蒂姆可不敢把这话说出来。
“这位老爷,您吃了三人份的蜜汁烤肉、还有一盘黑面包、又喝了半桶麦酒,一共是三个金币。”蒂姆把火气压了压,低声说道。
这下轮到劳伦斯尴尬了,钱袋已经空了,自己除了一身铠甲一把剑外身无分文,饿得已经走不动路才在这“勉为其难”的解决了一顿午饭,本来想通过刷差评来让老板知难而退自行免单,现在看来这个想法还是太天真了。
“还真是倒霉,罢了,钱袋找不见了,你先把这剑拿去,日后我拿到钱再来取剑,我以亚当家族的名誉起誓,决不食言。”劳伦斯虽然没钱,但还是挺直腰杆尽可能优雅的把剑放在桌子上努力维护了自己骑士老爷的面子,以家族名誉起誓,也是从原来的劳伦斯记忆里现学现卖,只为能显得自己靠谱一些。
蒂姆为难了,他只是一个酒馆的老板,不会分辨剑的价值,万一,只是说万一,这把剑不值这个钱呢?
难道就这么让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