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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尸体呢?”
十一的声音依然很低,但是足够清楚。
他开始悄悄起身,小心翼翼的出了房间。
十一很清楚,王刚不可能是打电话来给自己报道的,如果光是这样对他没任何好处。
“尸体……尸体还在这……,我,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万一警察……”
“你们?”
十一抓住了这两个字,有些不解,他来到了起初最靠楼梯的那间房,他的行李全在这里。
“恩……还有,还有我朋友……老大,怎么办,我,我们会不会坐牢……”
王刚声音里的哭腔很重,很明显他是真的急了。
“废物,慌什么!
把尸体先藏起来,地址用短信发给我,我很快就来。”
“好,好好好……马上!”
王刚的声音终于安定了那么几分,连忙挂断了电话,很快就发了一条短信过来。
十一还在换衣服,便没有第一时间去看,他选了一件长款的黑色带帽风衣和牛仔裤。
把帽子带上,然后带上猫妖面具和一些小工具,便换好鞋出了别墅。
他骑着一辆很有型的摩托车,这车似乎是别墅原主人的玩具。
只不过王子没啥兴趣,车钥匙就一直插车里没取。
总之谁爱开就去开便是。
现在恰好就方便了十一。
毕竟除了这辆车,也就剩下白天从组织开来的面包车了。
面包车和摩托车比起来,毫无疑问摩托车赶路更胜一筹。
体型优势毕竟摆在那里。
提车的中途十一看了短信,王刚给十一的地点是秦城的后山那里。
算那小子还有点智商,知道杀人地不适合选择人多的地方。
就十一的印象中,后山往往是没人居住的地域,那就是一片荒山,也就快过年的时候一些人会上山砍柴烘烤腊肉。
从海边超速开车到秦城的后山花了近一个小时。
目的地附近并没有多少住户,因为离后山不远就是森林公墓。
墓地附近从来都不是正常人喜欢居住的地方。
但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十一的旧房,还是如今新买的别墅,却都和森林公墓挨的不远。
普通人怕鬼怕墓地,出于心理上的畏惧而不喜欢在墓地附近安家,但十一则完全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