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讨厌……”
鸳鸯戏水,其乐无穷,房间之中一时冲满了换欢声细语,情意缠绵久久不能断息。
“都收拾妥当了吧!”高小欢按照定下的时间,陪了妻子之后,天色渐黑,他也要去办正事。依依不舍的告别妻子之后按照指定地点,高小欢已经和自己的队伍汇合。众人一身劲装打扮,都已经没了军服。
这次是深入敌后,所以不能穿大魏的军服,只能穿便衣。为了方便行事,他特意让每个人手臂上都系了一条红色的丝带。
众人齐声应道:“都准备好啦,为欢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高小欢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些时日训练的这些兵卒是有了成效。
别人以为高小欢一天悠哉悠哉享福,可实际上,高小欢的队伍虽然是马队,但是从来没有松懈训练。高小欢可不是一个甘于平庸之人,居安思危的道理他很清楚。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各位兄弟,我高小欢平时待你们如何,你们心里应该清楚,今日我怀朔镇为柔然所围困,倘若城门被攻破,我我们的父母家人都会遭受怎么的伤害你们应该比谁都清楚。今天我高小欢要去办一件大事,这件事可能会九死一生,我就想问你们一句,们怕不怕死?”
“不怕!不怕不怕!”众人齐声说道,声音响亮,震慑人心。
“很好,出发!”
众人骑上骏马开始向城门南城门出发。南城的出口柔然防卫相对薄弱一些,所以从这里出去比较容易,白天的时候高小欢已经仔细查看过。
至于上百匹战马这是高小欢从段长那里申请过来,毕竟高小欢要做的是速战速决才能解怀朔之围,倘若没有骏马,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任务。段长自然也知道其中的厉害,便特批了一百骏马给高小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