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衣服,金薇薇正准备回宾馆时,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秦宝,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一个男音,带着胜利的得意。
“你们是些什么人?为什么要杀我?”
秦宝问。
声音中带着急促,很明显,秦宝的体力有些不支。
“你不需要知道。”
男人很是霸气地拒绝了回答秦宝的问题,“你只需明白,我们也是奉命行事就好。所以,做鬼了也不要来找我们,要去找那些出钱要你命的人。”
“那些出钱要我命的人?”
秦宝问,“要杀我的人很多?”
金薇薇寻着声音,转过墙角,就见旁边的胡同巷子中,秦宝背靠着墙,上气不接下气,呼呼地喘着粗气。
他的正前方,四个男人,手持匕首围着他。
很明显,他们追了秦宝一段时间,秦宝没跑赢,被围了。
“这个你知道也没有用。”
之前说话的男人对秦宝说,“你只需知道我们是别人手中的刀,只需知道杀你不是我们本意就好。”
“他们给了你多少钱,我出十倍,你们去杀了他们。”
秦宝想着办法。
“钱,我们虽然喜欢,但是,我们也不是那种为了钱什么都不顾的人。”
与秦宝交谈的男人,状似很有骨气道,“所以,你不要试图让我们改变主意。”
一个被秦家抛弃,长年身居c国的人,即便现在有钱,也不可能有那些人联合起来那么多的。
是以,他此时说话才这么硬气。
实际上,他们临阵倒戈的事,也不是没做过。
做他们这一行的,谁出的钱多,他们当然就会为谁卖命。
“大哥,杀了他,回去交差吧!”
男人的同伙,催促男人道。
“秦宝,乖乖受死,看在你也不容易的份上,我会
给你一个痛快的。”
男人说罢,抢起匕首就冲向了秦宝。
实际上,他更喜欢用枪。
可是,那些人不准他用枪,让他必须用匕首。
虽然不解,但是,那些人出的价格够高,所以,他也同意了。
而且,用枪或是用匕首,对秦宝这样的人,都是一样的。
秦宝和那些人提供的情报一样…
实在是太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