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悦虽然比别人多活了一世,但由于前世眼界所限,今生即便得以重来,暂时也还没修炼出这个能力。除非她今后一直留在广州,或者时不时就来广州住上一阵子。但如今交通不便,来回一趟就得将近五天,而且她也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很是分身乏术。
烦恼中,林悦的脑海很自然地飘过了一个女子的身影:那位举手投足都是真风情、更是仿佛天生便该在时尚圈绽放光彩,更具备极强公关能力的真真小姐。
上一次来广州,她和真真小姐满打满算也才相处了一天而已,却受益匪浅,印象更是极其深刻。觉得那简直就是块宝,不管放在哪个年代就能在服饰行业当中非常混得开。
只是这样的人,价码自然也高,而且除了高价才能聘请之外,还得看交情和她的心情,不是个轻易能请得动的人。
不过既然那位真真小姐对自己的印象似乎还不错,
或许她这次可以试一试,也不用她亲自跑,到时候一个月两三次的,找人把做好的画册拿给她看一眼,讨个意见就行了。
至于酬劳,就算给百分之二十也划算得很。
又自个儿琢磨了一阵之后,林悦就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父亲。
林丙清对此完全没有异议。
毕竟对于这个行业他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哪怕上一回来广州,也从头到尾都一样看到听到别人是怎么挑选款式的,哪怕自家已经做了服装生意一个月了,他还是完完全全的门外汉。更是自觉就算再给自己几年时间,也不一定能在这上头开窍,既然自己不开窍,那当然最好不要对不懂的事情指手画脚。
父亲不反对,林悦就避开赵娟,私下里去找王福说话,想请他再牵个线见那真真小姐一面。
一向热情爽快的王福听到这个要求,却没有一口答应,而是明显有些沉思,似有为难之处。这个要求要是换成是半个月之前提,他保准二话不说地就答应下来,可是现在情况却不一样了。
林悦哪里看不出来,马上体贴地道:“王叔叔,要是不方便,就算了,我也只是随口一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