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西宁国与梁国结盟后,在这里驻扎的军队逐渐被调配到与其他国家的边境要塞,现在的川戍只剩下不到原先的一半军队。
刘长战是川戍中的一名百夫长,十七岁就在这里,现在二十八岁,年级虽然不算大,但也算是个有着诸多经验老兵了。
虽然他有经验,但他的部下都不大佩服他。
很多人都知道,他这个人外强中干、表里不一,爱拍上级马匹,对下级将士却十分苛刻,对同级军官则
一副抱负远大、壮志难酬的样子。有人私底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千面猴”。
大家都知道,他仅有的一点威望,是靠嘴巴吼出来的。没办法驯服下级的时候,就对下级吼来吼去;和同级的军官有矛盾的时候,哪怕是自己的错,也是吼来吼去;当然,对待上级,他永远是那副毕恭毕敬的模样。
这一天刘长战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散步,他体型壮硕,脸圆脖子粗,黝黑的面部透着些许红晕,神情恍惚,应该是喝了点酒。
他穿着百夫长的着装,他到那里都喜欢穿着这套军装,觉得光荣。尤其喜欢穿着上街,喜欢别人看自己的时候的眼神。
城中的巡逻兵和城外的防卫兵的编制不同,军装也不一样。防卫兵的军营在城外的八山关内,八山关外就是梁国地界。驻守在八山关的防卫兵进城,多半会换上便装。百姓用惊讶的眼神看着他,就是不明白这个防卫兵的百夫长为什么会独自走在大街上。
但刘长战却把这种眼神当做一种恭敬,他觉得这里的百姓都要应该恭敬自己,甚至全国的百姓都要对自己恭敬,因为自己驻守边疆多年,警惕领国的窥探,保卫家国安定。
久而久之,这种荣誉感开始变质,他开始觉得百姓不应该只是恭敬,而是要毕恭毕敬,就像他对上级的那种毕恭毕敬一样。
于是他开始有点胡作非为,比如喝了酒不给钱。醉酒的时候在大街上,从摊位边带走一些东西,别人见他穿着军装,也不敢说他。敢说他的,他就说赊着,心中却觉得这种赊可以用百姓的恭敬补偿。
他自然没意识到自己是在胡作非为,觉得百姓理所应当要这样容忍自己,他甚至还觉得自己是百姓的守护神。
有一次他见街上有一对夫妇打架,他毫不犹豫就选择了见义勇为,上前把男的腿给打断了,看见周围的人惊恐的眼神,他觉得那些都是感激的眼神,他开始觉得自己应该多做点这种见义勇为的事情。
当然,他并不知道是男的发现自己的妻子与其他男人在光天化日下偷情,一时间气不过,动起了手,谁知半路杀出个不分青红皂白的百夫长。
刘长战当街打断他的腿后,他的妻子就跟着别人跑了,残废的他被老父亲用车推了回去。老人为了治疗他的腿,把房子卖了,后来老人就带着他离开了这个地方。刘长战听说他走了,觉得自己“赶走了打女人的恶人”。
酒气熏熏的刘长战走着走着,发现前面街上有人在吵闹,上去了解后,觉得自己见义勇为的时候又来了。
原来是四个男子在街边摊看一手镯时,不小心将手镯摔碎了,与卖手镯的漂亮妇女发生了争执。妇女要索赔,四个男人却说是她的镯子不经摔,摔坏了就摔坏了。围观的群众意见不一,交头接耳交换自己的意见。
刘长战第一感觉就是这几个男的不能摔坏了别人的东西不赔,否则不算是男人,并没有想起自己曾经“
理所当然”的在这里拿走过一个手镯。那手镯之后用来干嘛,就更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