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下午没事,五哥出去逛,回来的时候买了两本日历回来,拿一本挂在墙上。
温晴坐在那默默的看着,当她看到上边标注的年份,1991年。
温晴有些愣神,不知不觉她已经重生回来十多年了,真是时光如梭,快的让人感觉十年,只是眨眼之间的事情。
想当初自己刚回来的时候,好像是被人打了鸡血似的。
浑身的冲劲,见到仇人恨不得上去咬上几口,打上几拳,拼命救下了妈妈,一宗宗一件件就在眼前闪过,那些风风雨雨都沥沥在目。
真的是时光荏苒,她都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懵懂无助的小姑娘了。
转眼间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过完年,她就二十四了,快要变成老姑娘了。
但是婚姻对她来说并没有向别人那么向往,也许,她的性格并不适合婚姻。
91年,前世的91年,她在干什么?
那年,她也进城了,在肉联厂打工,因为肉联厂的活又脏又累,城里的姑娘,没人愿意干。
所以,她进城后就找了那个工作,一干就是三年,现在想想,还感觉身上有那股腥臭味。
天天穿着水靴子,脚都捂烂了,记得最疼的一次,边上药,边哭,那也是哭的最伤心的一次。
没有妈妈疼爱,谁关心她的死活,她还要学会懂事,尽量不给爸爸添麻烦。
于雅凤学习不好,却念到高中毕业,而她学的那么好却只念到初中。
这就是有妈和没妈的差别,父亲并不护着她,所以他在前世吃的苦,比现在还多。
回忆过去,那冰冷的日子,真的让她不寒而栗。
“晴啊!我都睡一觉了,你咋还盯着那日历在看?”
杨淑萍从椅子上坐起来,毕竟岁月不饶人,真是老了,中午不睡一会身体就受不了。
“妈,你睡好了吗?”
看到妈妈温晴的心,一下子暖了。
“没有,我在想,明年才能做点什么?”温晴搪塞着。
“明年?不还开饭店么?现在生意这么红火,不干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