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是针对凶手做出的强制赔偿,数额不菲,在冲抵了治疗费用之后,仍旧分别足够刘咏菲维持数十年的基础生活用度,及师士忠一年多两年的治疗费用——当然是不考虑通货膨胀的情况下。
但,刘咏菲尚且好一点,师士忠一两年后,倘若依旧没有醒转,又该怎么办呢?
虽然,届时支持治疗的费用相比于现在肯定会少许多,但一个月也得上万乃至数万块钱,对于这个家庭而言,无疑是不可承受之重。
一念及此,冯霖心里就有些发堵。
他甚至对自己的工作产生了自我怀疑——为什么,刑警总是在做亡羊补牢的工作呢?为什么,就不能在
惨剧酿成之前,将之扼杀干净?
实际上,他的思想已经钻起了牛角尖,甚至掉进了个哲学上的逻辑漏洞当中。
作案人若尚未作案,自然无法构成逻辑与法律上的犯罪人,自然不需要接受惩戒,也没理由去惩戒他们。但若作案人已经作案,则惨剧已然酿成,再去处理他们,岂不又为时已晚?
总不能钓鱼执法吧?
所以,想要将惨剧扼杀在摇篮之中,唯有一种方法——在凶手作案,但尚未得手的时候将之打断、擒拿、抓获、定罪。
但这种方法,实际上并不具备半点可行性。
实际上能做的,只能想办法,将犯罪成本定在一个适当的范畴之内,不能过高——总不能偷点钱打个架就直接判死,也不能过低——若杀了人只是赔钱了事,显然也不公允,反而会助长某些罪犯的气焰。
如此,以恰当的犯罪成本,佐以道德约束,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的方法。
除此之外,则需要治安警、巡逻警出力。
冯霖也明白,自己陷入了牛角尖中。
刑警这一行业,实则相当危险。不论古今中外,都有屠龙勇士终成恶龙这一类的哲学理念。因此,对于刑警而言,摆正心态,实际上至关重要。
当了这么多年刑警,他自有一套宣泄压力,保持平常心的方法,因此,发现问题之后,也很快从中挣脱出来。只不过,一段时间的情绪低落,自然是难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