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目的

重案调查官 须归 1111 字 2024-05-20

终于走到会议室,大家伙儿分别落座之后,钱振川便将复制好的报告分给总队来的刑警,同时在多媒体上打开了个幻灯片演示文稿,详细的把本案给众刑警介绍了一遍。

“不错,”韩睿书在幻灯片上放出详细的创口局部照片,即伤创面解剖照片的时候,开口说:

“看伤创形态,空腔整体呈现梭形,横截面积先扩大再缩小,造成的贯通伤前后都只有个小小的枪眼,而体内空腔却接近拳头大。”

“这足以表明,子弹入体的时候初速度并不高,应该为步枪远距离射击,或小口径手枪近距离射击形成的。”

“同时,案发地点在室内,不可能拉开太过遥远的距离,步枪射击的可能性就被排除了。”

“再看创口,子弹射入口形态为仅周围带有擦拭轮和污垢环的弹孔,未见烟晕和颗粒灼伤,说明枪口与体表距离超过一米。而创腔形态表明,为直射枪弹创

,即枪械直接射击形成的。”

“另外,贺高明左大腿处的创口,射入口周围有一圈火药燃烧殆尽后的烟灰形成的烟晕,以射入口为中心,浓度逐渐变浅。”

“创口附近还有火药斑纹。嗯,就是未完全燃烧的火药颗粒同样打在了皮肤上,呈点状分布,密度从中心到外周逐渐稀疏,并因火药颗粒与皮肤擦挫形成点状出血与颗粒嵌入皮肤,状似纹身,所以又叫火药斑纹。”

“从这些方面看,枪口距离皮肤又不超过三十厘米…再结合现场照片,我推测,受害人并非毫无抵抗,至少贺高明试图与射击者拉近距离,但却失败了。”

“另外,死者身上也可见少量反跳性枪弹创,即被跳弹所伤,也有部分弹头留在体内,却被凶手以暴力割开皮肉取出了…”

“而且单单只看照片的话,死者身上的生前伤仅有枪弹创,锐器伤明显属于死后伤,也未见受绳索等机械外物约束的痕迹。”

“所以我推测,作案人至少有两人,而且手中都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