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来不及闪躲,雪佛兰狠狠撞上面包车,后备箱里的林修受惯性作用向后滚了一圈。
王猛透过挡风玻璃,深深地看着面包车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的两个绑匪,无所畏惧地踩下油门,雪佛兰的引擎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后轮把地上的泥土卷起一丈多高,竟然就这么顶着面包车往木屋的方向撞去!
“妈的!”小丑面具直接从木屋的窗子里翻了出来,手向腰后一探,摸出一把枪来,指向雪佛兰驾驶座上的王猛!
没有一秒钟的迟疑,瞄准了王猛后戴着小丑面具的绑匪立刻扣下扳机。
砰!
一声枪响回荡在空旷的荒野上。
林修知道自己不能再假装昏迷了,同时自己也没有假装昏迷的必要,根据未来日记本给出的预告,这伙绑匪一共有三人,现在车里坐了两个,外面又有一个用枪的,正好三个人,换句话说,绑匪再没有其他同伙隐藏在暗处,林修可以动手突袭了。
突袭必须要出其不意,而且要在战术安排上选择正确的目标。第一个下手的目标最容易得手,等干掉第一个,其他两个绑匪有了警惕,再想偷袭成功就难上加难了。所以,林修选择的目标是车外最具威胁的持枪绑匪。
人在面包车内,视线受阻,林修无法判断车外持枪绑匪的具体位置,但从枪声听来,他大概就在面包车后方不远处,于是林修猛然发力,挣开禁锢手脚的绳子,随后全力一脚踹在面包车的后车门上。
面包车的车壳很薄,质量不怎么过硬,就是普通人上来狠踹一脚,都能踹出一个凹槽,更何况林修?
不堪重负的后车门发出了比枪声更加响亮的声音,朝着后面抛飞出去。
林修直接把门给踹没了!
前面两个绑匪愕然回头,正看见林修跃下车厢,动如脱兔,朝着小丑面具奔去,身形犹如鬼魅幻影,五步距离一瞬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