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客听见马如龙决意让王求全去边城的时候,脸色变得很古怪。
这外号“万法宝库”的男人当真这么惹人厌?
周伯符要迷晕他,马如龙要让他出任务?
赵客舔了舔嘴唇,他有点犹豫。
毕竟从之前的事来看,这男人的确不靠谱,非常不靠谱。
让他去独自处理边城的事,赵客不是很放心。
年老成精的马如龙很快就注意到了赵客的神色。
马如龙道:“小赵,不用担心,求全这孩子虽然偶尔欢脱了一点,但做正事的时候还是很令人放心的。”
既然马如龙都这么说了,赵客也只好点头。
默默地盯着场上赤裸上身,挥洒汗水的王求全好一会儿,赵客转身走了。
遥望远方,天空洒下第一缕阳光。
天彻底亮了。
市镇重新变得热闹嘈杂,大街小巷都能见着人们的身影。
站在马厩前的赵客,忽然回首。
凤凰集并不是他第一次来,上一次是十二年前,这些年里,凤凰集没变,还是依旧的繁华,赵客也没变,还是那只会使刀的少年。
已经在市镇歇息二天的赵客,打算继续上路。
不过临行前,马如龙叫住了他。
“你们的黄牛我拨给求全了,你们坐这辆马车吧。”
站在马厩的赵客,摸了摸低下头的高头大马,马毛柔顺油亮,这是一匹好马,可赵客偏偏就觉得少了点什么。
冯一笑站在一旁,激动道:“赵兄,我们总算不用坐牛车了!”
驭一头会自己识路的牛,对于一路扮演车夫身份的冯一笑是种灾难。
没有作用的人,是废人。
而冯一笑不希望自己变成废人。
这是他身为残兵最后的骄傲。
所以在握住缰绳的顷刻,他便全身打了一个哆嗦,舒畅地几乎要发出声音。
“上路吧。”
赵客握着刀,登上了车,在进入车厢的刹那,他就察觉到里面已经坐着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叫朱砂。
她此时身着一袭红衣,唇也艳艳。
远处一看,她就如同一团烧起来的火,热情鲜艳。
这是一朵红色的蔷薇花。
只不过,蔷薇终究有刺。
朱砂捂着嘴笑道:“赵公子,别来无恙。”
“别来无恙。”赵客打了个招呼,坐在了朱砂对面,“周头领似乎说让你去驿站回太吾阁。”
坐在前头的冯一笑已经噤声,对于这个女人,他听过几段传闻,所以很是惧怕。
朱砂笑道:“周头领是个男人,男人吩咐女人去做的事,从来只能做一半。”
完全按照吩咐去做的结果就是男人这种生物,很快就会对女人失去兴趣。
百依百顺,意味着百分百的掌控感。
这种掌控感能令男人很放心,可放心的另一重意思就是无趣,深深的无趣。
女人从来不该是无趣的。
赵客在边城卖肉的时候,很多人,很多女人都喜欢来赵客的肉摊前买肉,她们总是会有意无意聊起家常,然后等待赵客的调解。
赵客虽然话不是很多,但很懂女人。
而且,女人需要的是倾听,男人的话本来就不该多。
赵客明白朱砂的意思,于是点点头道:“所以你只听了一半,你是要回太吾阁,却不想去驿站,而是要和我们一同回去?”
朱砂展颜一笑,一笑百媚生。
“阁主说你很厉害,你果然很厉害。”
赵客苦笑。
他已经听过很多人在重复阁主对他的夸赞,也难怪周伯符会千里迢迢赶来见自己一面。
相隔千里,却能将阁主迷得神魂颠倒的男人,周伯符没有一见面就提刀,和自己玩以命搏命真的已经非常冷静了。
想到这里,赵客问了一句。
“周伯符去哪了?”
“不知道,头领神出鬼没惯了,但依他的性子,估计很有可能还是在筹划那件事…”
朱砂压低了嗓音,车上不只有她和赵客,还有前面赶车的冯一笑。
飞鹰堡的事情,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赵客愣了愣。
周伯符还在为了攻打飞鹰堡的事而努力?
他为什么要这么坚持?
赵客陷入了沉思。
马车已经驶在官道之上,路变得平稳宽敞。
朱砂舒服地伸了个懒腰,完全不介意暴露出来的春光。
事实上,也没有人在看她。
冯一笑在赶车,赵客在养神。
赶路是一件空乏无聊的事,有一个有趣的同路人能缓解很多疲劳。
赵客是一个有趣的人。
可在上车后一段时间后,他就闭上了眼,手里握着那把刀。
大多时间,赵客都是刀不离手。
他的刀很直,而且没有鞘,刀身用纱布随意地绑着。
从官道下来,途中马车经过了一个村镇。
朱砂喊道:“赵公子。”
赵客睁开眼,道:“怎么?”
朱砂扭捏道:“今天我们也赶很久路了,能否就在这个村镇住下,而且我也有点乏了。”
拉开门帘,车外已经是灿烂的阳光。
时间已在午后,可距离太阳落山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完全能在今天赶到下一个村镇。
赵客想了想,道:“也好,冯兄停车吧,我们今晚就在这里住下。”
赵客并不急,抵达太吾阁还有几日的时间,车上有佳人要休憩,不如就顺水推舟。
朱砂浅浅一笑,道:“那就多谢赵公子。”
这个村镇没有分舵,赵客他们只能在酒楼住下。
在收拾完行李之后,朱砂来到了赵客房间。
“赵公子,你在做什么?”
“只是养神。”
“那公子能否…陪奴家出去买点首饰,我刚在马车上,就看见街上有一处坊市。”
房间靠南的一侧摆着两个蒲团,小桌子上放着茶壶,一串串珠帘分割了外面的世界。
这是一个好天气,很适合去散散心。
“好。”
赵客提刀从蒲团上起身,然后从房间里取了一个长方木盒,将刀放入。
提着一把没有刀鞘的刀上街,太过惊世骇俗,如果只是抱着木盒,虽然也看着有点奇怪,但也不至于到吸人眼球的地步。
赵客抱着木盒,对朱砂点头。
“可以走了。”
逛街的时候,他也刀不离身。
朱砂一笑,先迈出了酒楼大门。
门外,徐徐吹来的风拂过赵客的面庞,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赵客跟上了朱砂的脚步。
“公子,你觉得这凤头钗如何?”
一身红衣的朱砂从摊子前取了件首饰,随意地别好。
金色的凤头钗,很艳俗,很低劣,也很土气,但戴在朱砂的头上却彻底不一样了,赵客相信朱砂哪怕捡起一根木棍做簪子都不会难看。
街边的首饰摊,上面的摆着的首饰做工不会很好,但就是这样,也还是遮不住朱砂的美。
精致的脸庞,一点红唇恰到好处。
红衣翩翩的朱砂如同天边的火烧云,美艳怜人。
就连赵客也不得不承认,他纵然可以去否定朱砂的价值观,去否定她的作风,却无法去否定她的美貌。
她也的确有这个资本。
“很好看,我买下了。”
赵客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一点碎银,给了小贩。
“谢谢公子。”
朱砂面带笑意,她的心情变得好了一些。
她从人群中穿梭,想要去别的商铺再逛逛。
可她被人拦住了。
一名衣着华贵,摇着纸扇的公子哥拦住了她的去路,旁边的几个家丁也都包围过来。
公子哥双眼眯成了一条缝,他一收折扇,脸上挂上了轻浮的笑。
“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