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和著有《脉经》,皇甫谧著有《甲乙经》,书有许多人体内脏度量的记载。
宋代王唯一铸造了铜人,在铜人身上标注脏腑十三经和旁注腧穴,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人体模型”的创始。
在这里要着重提一下“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以及他对于解剖学发展的贡献。
宋慈,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人,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
宋慈是南宋著名的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
宋慈著有《洗冤集录》,把当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中医药学应用于刑狱检验,并对先秦以来历代官府刑狱检验的实际经验,进行全面总结,使之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
因而,此书一经问世就成为当时和后世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几乎被“奉为金科玉律”,其权威性甚至超过封建朝廷颁布的有关法律。
八百多年来,此书先后被译成朝、日、法、英、荷、德、俄等多种文字。
其影响非常深远,在中、外医药学史、法医学史、科技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直到目前,许多国家仍在研究它。
《洗冤集录》是第一本法医学著作,对人体骨骼及胚胎等有较详细的记载,并附有检骨图。
全书贯穿着“不听陈言只听天”的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值得发扬光大。
现在,《洗冤集录》是法医的必读之书。
宋慈在《洗冤集录》的序言中,一开头就提出写作此书的动机与目的: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典,直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
然后他又说:“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辑撰此书,是为了'洗冤泽物'、'起死回生'。”
因此,宋慈对于狱案,反复强调要“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