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自杀谁买单

渎罪 梦未央 1185 字 2024-05-20

这是李安第一次看到一个女人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虽然是事后,但是李安的心里还是很不舒服,于老三表示,当警察的,总是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让人反感的,让人无奈的,让人难受的,比比皆是,但是既然当上了这条路,就要一直走下去。

李安看着手机里面的照片,照片上一个很可爱的女孩,但是这个女孩就这么死了,花季么?不,女孩的骨龄检测出来了,甚至照片都找到了,女孩的年龄在二十八岁,还叫女孩么?或者叫少妇也差不多吧,不过既然没结婚,称呼女孩也是可以的。

苏明玲,一个很简单的女孩,为什么警局的电脑上能够找到,因为这个女孩犯过事,当初似乎是因为贪污了工厂里面的一些钱,最后被抓走,关押了一段时间,等出来之后,就没什么讯息了。

不过听一些拘留所的人说,确实见过这个姑娘,扫黄的时候看到过这个女孩,不过也顶多是教训一下,训斥一顿,就给放走了。

于老三道:“案子不用看了,那个指纹没有出现在女孩身上,在屋子里面没有找到别的指纹,估计是一个外来人员,打开门,看到了这一切,随后就逃跑了,这些都是很常见的东西。”

李安点头,期间的变数比较多,可能是小偷,可能是打扫人员,也可能是很多别的人,但是有意思的就是没有报案,没有报案说道就比较的多了,可能是害怕,也可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然,无论哪种可能,这个人的心理素质都不错。

案子的结果已经出来了,哪怕李安自己不愿意相信,但是这个案子就是所谓的自杀,也不存在任何的他杀的可能。

方小茜询问着于老三道:“这个案子可以报道么?”

于老三道:“报道?自杀么?你如果愿意就报道呀,顺路做做宣传,呼吁一下社会上的人,多给一些犯过错的人机会,现在有色眼镜实在是太多了。”

方小茜表示赞同,但是尸体照片没有拍摄出来,而是选择了女孩笑的最开心的一张照片来。

方小茜回到了报社,写下来了文章,报社的老板看了

一眼,表示可以报道,上头条很难,但是可以在主页给个地方摆放。

这已经是报社的主编能够做到的最大的让步了。

李安几人则是在车库里面安静的发呆着,学校的课业还需要进行,每天,李安几人都需要去学校学习,在没有案子的情况下,现在是周末,难得的几个人可以放假,就选择在车库里面弄点东西,整点吃的,好庆祝一下。

还没当警察,李安就感受到了那种反感的东西,当看到尸体之后,心里面的那种刺激的感觉越发的强烈了,督查调查过,针对李安的内心进行评估过,表示,李安的评估成绩很不好,三观说不上很正,也算是有正义感的人,但是看到鲜血和死人,还是会莫名的兴奋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