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件事,叶恒也意外的被整个渔村都知道了,虽然没有写出名字,但有不少人看到叶恒跟着叶婷婷一块,而且他的穿着虽然看起来和路上的其他人区别不大,但是他的皮肤,他的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一种外来人的样子。叶恒皮肤虽然不算特别白皙,但确实非常嫩的那种,尤其是因为身体瘦弱,虽然经过了一学期的锻炼但还是改不了十多年虚弱身体的微微苍白,而且举止腼腆而拘谨。在因为几代的熟悉而民风多过于热情的村民眼中就显得很是特别。尤其是渔村外面来人并不多,他也就被很多人记住了。
而随着这件事的爆发开来,他竟然也跟着成了小红人之一,走在路上不少人和叶婷婷打招呼的时候还顺带的问问叶恒。
“这孩子挺俊啊!是谁家的啊?”其实叶恒还真不能算俊,尤其是在这种农村,都是身体高大壮硕那样的男人更吸引人,像他这样过于瘦弱的,就很容易被人嫌弃。
但是因为有了大概城里人的加分,还有昨天晚上事件的加成,让这些村民们对他的评价就高多了。
“是啊,面对劫匪不但不吓坏,还和叶家闺女一起上去把劫匪打跑了,这可真是厉害。我家大壮那么壮,但要遇到那种情况,估计也吓得腿都软了。”
“就是,叶家的闺女我知道,勇敢聪明还漂亮,她敢上去打劫匪我不意外,这个孩子就意外了啊,也幸好这个孩子也参与了啊!不然叶家闺女一个人也难打跑那个劫匪啊!听说人家拿着刀呢!”
“少年英雄,人不可貌相啊!”
???大妈,刚才说我俊的是您吧!现在这人不可貌相又是什么意思?
“对啊!我们村的闺女遇到劫匪,竟然是靠着外面的孩子把她救了,这是我们村的耻辱啊!要见了他非得抓住他把他沉河里去。”
“你还以为是你爷爷给你讲故事的那个时代啊,现在沉河里可是犯法的,要我说,埋土里就好了,留出来个头,让小孩子对着他撒尿。”
这惩罚也不轻啊!叶恒听的背脊直冒凉气,这
和江水市里见到的完全不同,江水市的通缉令,人们多半只是看几眼,有的记下了,更多的只是留个事件印象,如果真遇上了十个可能有一个会去报警,也是偷偷报的,而看渔村的这个样子,真是恨不得都一拥而上的狂揍这个劫匪。让习惯了人情冷漠人人自保的社会的叶恒还真是不太习惯。
不过慢慢的叶恒就明白了,渔村在这里很多代了,这里人少,但相对的有归属感,渔村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个大家,一个属于他们的大家,遇见了坏人,一喊,就能有很多人出来跟着一块打,人多力量大,久而久之自然就不怕了,但是如果在城市,一个人拿刀能追着一群人跑,很难有人敢上去阻拦的。就算有,也是一个人,很容易就被反伤了。
这是一种风气啊!
叶婷婷听着他们夸自己蛮不好意思的,她虽然性子比较直,但那只是相对叶恒而言,而与村里,她只能算是一般的开朗,接受到这么多的夸奖,但她自己却知道昨天那件事主要还是叶恒激发了她的信心,要不然她也一片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说不定还真
要让对方得逞了。
这些夸奖,她确实是有些受之有愧了。
叶婷婷带着他去了几个叔叔伯伯家,还有一些女性亲戚,把叶恒的头都给转蒙了,一个一个的亲戚太难喊太难叫,再加上他昨天晚上本来就没睡好,让他只感觉眼前一片金星直冒,都不知道哪是哪,完全的是在靠本能在聊天说话了。也不知道这些亲戚会对自己的印象怎样,到了下午五点,这样的行程才算结束,但却只是第一天而已,还有几天的行程要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