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海外的华人,来她管理的孤儿院,进行领养
的话,怎么说也是她的工作成绩,对孤儿院而言,也是一种社会知名度。
到时候别的不说,一些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也会相应能倾向她这家孤儿院多一些。
对其他院里的孩子来说,就是好消息。
所以,汪院长当时是口头同意了的。
可没多久,周爱佳就带着东西来了孤儿院。
点明了说,想要收养彤彤。
还拿出了5万元的存折,想要给她,给彤彤花销。
汪院长问她和孩子的关系,她虽没有明说,却也默认了彤彤是她的孩子的事实。
这么一来的话,汪院长自然不能无视,彤彤有亲生母亲的存在,却还把她领养给了别人。
尤其是之前方源的雇主,海外华人的身份,有多少的优势,在知道了彤彤亲生妈妈找过来后,他雇主的这个身份,就同样面临了多少的劣势。
因为一旦彤彤真的让这位冉先生给收养了的话。
就意味着,她要被带到海外米国去生活。
这样一来的话,周爱佳作为彤彤的生母,就再也没有见到自己孩子的机会了。
这在汪院长看来,完全是不人道的。
她不知道也就罢了,既然知道了周爱佳的存在,且这几个月来,彤彤和她妈妈-的关系,日益亲密,完全分割不开。
周爱佳过去抛弃彤彤,固然不该,可她自己也才是个23岁的年轻女孩子。
如何就能不对她,尽量宽容一点?
起码周爱佳在自己,有能力重新抚养彤彤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找了回来。
这在汪院长看来,便是有责任的表现。
所以那个时候起,汪院长就改了主意。
也和这位方源方先生说的很清楚了,孤儿院里还有其他,符合他们要求的孩子。
但是彤彤,怕是不能被领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