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冲说完,他自己也觉得脸红了。
没有谁家年初四去走亲戚的。
再说了,沈央他爸兄弟几个,大伯早些年,全家就都已经去了山西了。
小叔是招赘的,招赘到旁边的乡的一个,有五个闺女的人家,当了上门女婿。
平日里也不怎么来往,每年过年前,王爱梅会派人往小叔家,送点过年的礼,然后年后初五,小叔家也会派人来他家走个亲戚,拜个年什么的。
而小叔他自己是从来不来的。
一是招赘有点丢脸,二是也知道二哥早逝,全靠孤儿寡母的撑门户。
他做小叔的,在侄子嫂子家,最苦难的时候,也没帮上什么大忙,现在嫂子家日子好过了,他更是不肯多来往的。
免得占了侄子的便宜。
这点,沈家小叔,很是有心气。
而除去这个嫡亲的小叔之外,其他都是村里,同宗同族的堂叔族叔之类的。
有什么走亲戚不走亲戚的说法?
沈央想着,多半是母亲怕他看到沈琳,又会想起昨天的争吵,所以干脆一大早,就带着沈琳出去了。
避开和他照面的机会。
“你也别劈柴了,吃早饭了吗?”
“还没,这不等哥你一起吃嘛!”
“那还愣着做什么,赶紧洗把脸,穿上外套过来!”
“欸,好勒!”
两兄弟不一会儿,就在灶间的一个小矮桌前,坐下了。
白米粥,加一盘酸豆角炒肉燥,外加几个大白馒头。
就是两兄弟的早饭。
“哥,你怎么想的?你以后就真的不管沈琳了啊?”
一边咬了一口白面馒头,一边沈冲小心翼翼地试探地问道。
“怎么,是妈让你来探我的口风的?”
沈央抬眼看了他一下。
“呃,哥,你心里知道就行,不管怎么说,咱们仨都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妹,妈怎么可能不着急?”
“沈琳她做的那事,我也知道很过分,很不应该,
昨天我也很生气,你出去了后,我也把她好顿说了一顿。”
“我觉得她是被咱妈,和哥你给宠坏了,所以才年纪越大,反而做的事情越来越不懂事了。”
“别看她昨天嘴硬的厉害,今天早上我看她的表情,后悔的厉害,哥,你——”
沈冲的话,没能说完,沈央就开了口。
没接他的话茬,而是如同通知一样的,平铺直叙道,“我明天下午就走,赶初六一大早的大巴回去j市。”
“啊?”沈冲愣住了。
“我一会儿去一趟村长家和祠堂。交代一下金郎的事情。金郎我会带去j市。不过不是明天和我一道走。”
“而是我先回去,我现在住的房子,太小,也不能做饭,只有一张床一个房间,金郎去了,也没有地方住。”
“所以我要先回去,找个新房子,搬个家,把一切打点好了,才能让金郎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