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边同时挂断了电话后,金郎立即迫不及待地从后座探身,“哥,哥,是有我姐的消息了吗?出什么事了?”
“先不说了,去了新城派出所你就知道了。”
沈央这会儿也已经无力再去说什么,安慰这个小伙子的话了。
因为他自己觉得,他的心力交瘁比他还要厉害呢!
派出所里。
沈琳还好,好歹算是见过世面了的人,面对警察的问话,能抵赖的就抵赖,反正就是不承认,她们是敲诈周爱佳,只说是去借钱。
金花那就没她那么的世故和有底气了。
周爱佳把她们一气拉到派出所来的行为,本身就吓到她了。
尤其是听闻讯她的警察说,如果真的是开口问人家要5万块钱的话,那就是重大数额,这个问题很严重
。
所以如果她不想真的被告的话,还是要说说清楚的。
金花一下子心理防线就崩了。
一个劲地说,她要5万块是合理的,因为她和沈琳已经没有家了,还反复的说她们俩都叫周爱佳这个女人给害了,以至于她们如今有家归不得,现在问她要5万块钱,也不过是想拿这钱,去个小地方,买个房子,好有个家,重新开始。
又说周爱佳家又不是没有这个钱,还说周爱佳的丈夫沈央原本是她的丈夫,她抢了她的丈夫,现在拿5万块给她,就当是买她的丈夫的钱,那是周爱佳应该给她的。
诸如此类的云云。
让录口供的警察,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显然这位姑娘,是个彻底的法盲。
而起了敲诈报警人的钱财的念头的始作俑者,也不在她身上,应该是另外那个叫沈琳的女人。
让她老实在屋子里待着,这个屋的女警,便去敲了隔壁问询室的门,示意那边的同事出来一下。
两人交换了下问到的情况,事情的经过,其实基本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