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
把花盆退掉后,赵十四坐在兰青青的车里,数着店主退回来的钱:“有了这些钱,我就能撑到下个月的发薪日了。”
兰青青扫了一眼她手里的钱,大体估算一下,觉得差不多能有四千块。
四千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用来买一个花盆,明显是贵了。
但如果用来在海市生活,省吃俭用,应该勉强能撑到下个月——前提是有固定住处,不用支付房租。
不过……兰青青思索了一下,似乎对于神仙妖鬼们来说,固定住处并不是刚需。
比如祝玉,他至今依然住在桥洞里。
不过,焦泉客的退圈对他造成了较为沉重的打击,听凤君说他已经打算放弃追星,把重心放在现实生活上了。
或许下个月他就会租个房子,过上居有定所的生活。
不知道赵十四在人类社会里以什么工作谋生。
如果她的工作和祝玉一样,不太需要固定住所,比如保安、收银员之类的,那么,她可以跟祝玉取取经,学习一下如何挑选适合居住的桥洞……
兰青青敲了敲方向盘,问道:“赵女士,你平时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听赵十四提到“发薪日”,似乎她的工作收入还算稳定,至少每月都有个能指望得上的发薪日。
赵十四把钱收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兰律师,说出来,你别笑话我。”
“怎么会?”
兰青青奇怪地反问:“有什么职业,是值得别人笑话的?”
只要自食其力,不违法犯罪,就没什么可笑话的。
“其实,我是个植物学家。”
赵十四抿了抿唇:“我在海市植物研究所工作,主要的研究方向是花卉嫁接。”
兰青青愈发不解了。
科学家——这明明是个好工作啊!
就算收入不算太高,但胜在稳定,而且社会地位高,说出去很有面子。
为什么怕人笑话呢?
“您应该觉得我很厚颜无耻吧。”
赵十四小声地说:“明明自己是花妖,对花卉的了解是与生俱来的。但却凭借着这种近乎作弊一样的理解,为自己牟利,赚取研究所的工资……”
“怎么能这样说呢!”
兰青青连忙打断:“研究所才不在乎你的知识是从哪里来的呢!只要你能为它创造价值,它开出的工资就没有白费。至于你的知识是学来的,还是生来的,都是你自己的事情,和研究所有什么关系?”
“真的吗?”
赵十四若有所思。
“那当然。”
兰青青点头。
工作不就是这么回事吗——能力为王。谁管你的能力是从哪里来的?
“不过,如果你在研究所工作的话,就一定要有个固定的住处。”
有些工作天生就对工作者有种“体面”的要求——保安可以睡桥洞,但科学家一定要住在正经的房子里。
“你想好下一步要怎么做了吗?”
手里只有四千块钱,要撑到下一个发薪日,还要找到个正经住处。
难上加难。
“我想好了。”
赵十四斗志昂扬地说:“我要去百货商场。”
去买生活用品?
兰青青发动车子:“好,我带你去。你要买什么?”
她记得,最近有几家购物商场正在清仓折扣。
知道赵十四的购物需求后,她就能带她去特定的商场……
“我要买个新盆。”
赵十四说:“就买个普普通通的花盆就好,不买那种看起来就很贵的了。买到盆后,我就有了房子,有了住处,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了。”
她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这几天都没有睡好,等买到合心意的新盆,我要把根扎进泥土里,好好地睡上一觉。”
兰青青:……
所以你一定要买个盆是吗?
兰青青无奈地点点头:“也好,买个盆应应急。”
但是住花盆不是长久之计,赵十四终究需要一个正经的住处。
“不是应急,我打算一直住在盆里。”
赵十四摇了摇头:“我不想再租房子了。”
她小小声地说:“之前的房东,把我从住了十年的房子里赶出来。他说,宁可把房子空着不租,也好过租给我这种人。我想,与其租个房子,再被人扫地出门,不如回归本性,住在盆里,把盆寄存在研究所。天气好时,就搬着盆到天台晒太阳。天气不好,就把盆搬回暖房。一年四季,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还能减少通勤成本。”
就是被同事发现妖怪身份的可能性会增加。
正是因为打定了主意,从今往后要一直住在盆里,她才想着给自己挑选一款好看的大盆,打算一直用下去。
然后就被云烟阁的店主用一个根本不能用的花盆骗走了最后的四千块钱。
“你被房东扫地出门了?”
兰青青眼神一凝。
“你还保留着租房合同吗?”
赵十四点点头。
研究人员的严谨让她把自己的合同文件分门别类地保存在手机里。
兰青青阅读了她保存的合同。
赵十四的租房合同一年一续约,目前已经续了十年。
而离最后一次续约到期,还有整整半年的时间。
合同上规定,房东单方面撕毁租约,需要赔偿三倍的押金。
“赔偿金呢?”
兰青青问。
如果房东给足了赔偿金的话,赵十四手里不会只剩四千块钱。
果然,赵十四摇了摇头:“他说我弄坏了他的装修,那些赔偿金就当做给他的补偿了。”
“不是这么算的。”
兰青青皱眉:“装修损坏,他可以扣你的押金,但毁约的赔偿款还是应该给。”
“他是在什么情况下把你赶走的?”
兰青青问:“你有拖延不交房租,或者对房子造成过什么损坏吗?”
“没有。”
她收入虽然不高,但每个月还是能按时交上房租。
她对房子也很爱护——她甚至不需要在房子里做饭,租了十年,厨房依然和新的一样。
“这样啊……”
兰青青沉吟。
这么说,房东完全是出自个人的原因,才收回房子的。
“房东突然毁约,你生不生气?”
赵十四点头:“当然生气!”
“兜里只有四千块钱,发不发愁?”
“当然发愁。”
“走,咱们去你之前租的房子。”
兰青青把手机还给她:“去找你的房东,让他把赔偿款还给你。”
又能解气,又能消愁,一举两得。